新鄭市市政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什麽?
(壹)負責全市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和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相關法律和政策,制定相關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市市場監管的行政審批和市場主體的統壹登記。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披露和* * *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 * *共享相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組織重大復雜案件的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規範全市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對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非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和專利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和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指導全市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證生產經營及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制定本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辦法。指導新鄭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全市宏觀質量管理。制定和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城市質量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裝備質量監督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和質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法負責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管理。
(七)負責全市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監察,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保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
(八)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應急處置工作,調查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重要食品安全信息直報制度。
(九)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全市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全市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
(十)負責全市計量工作的統壹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標準、計量器具和量值傳遞及比對。規範和監督商品數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壹)負責全市標準化工作的統壹管理。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和法律法規。依法承擔市級和地方標準的管理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標準的制定。管理全市商品條碼工作。
(十二)負責統壹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制定全市檢驗檢測制度並組織實施,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和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綜上所述,新鄭市監督管理局承擔著全市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建設。率先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調執法合作機制。承擔指導全市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知識產權保護和糾紛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商標和專利執法。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等官方標誌的保護工作。組織指導知識產權預警和對外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