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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

醫院泄露個人信息,可以向醫院上級主管的政府部門(衛生局、衛生廳)舉報。涉及黨員幹部的,可以向該醫院所在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舉報,涉嫌犯罪的可以向該醫院所在的縣市區公安機關報案。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允許均不得統計和發布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民權益的人口健康信息。在人口健康信息采集、管理、利用過程中,各責任主體應當妥善做好人口健康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工作,嚴禁泄露給任何無關的個人或組織。采集單位負責保證數據采集和存儲過程中的信息安全,利用單位和個人負責保證數據利用過程中的信息安全。 如違反規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或建議給予行政處分。凡情節嚴重以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法律責任。人口健康信息服務和管理對象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依法提出復議、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壹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壹)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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