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絡安全1級重大事故,將對所有涉事管理人員進行辭退或待崗處理,並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初次違反規定,且未導致危害網絡安全等後果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壹)拒不改正的;
(二)導致危害網絡安全等後果的;
(三)在發生危害網絡安全的事件時,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未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利益造成較重影響後果,影響人民群眾工作、生活或者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網絡安全法》部分違法行為處罰方式
1、未履行相關安全保護義務造成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責任人處罰:整改,警告;拒改正或導致危害網絡安全等後果,罰款10k - 100k。
2、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拒不整改或者導致危害網絡安全等後果的。
整改,警告;拒不改正或導致危害網絡安全等後果的,罰款100k - 1000k。
3、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
整改;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罰款50k - 500k,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