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修訂)
壹、甲級資質
(1)綜合條件
1.企業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企業法人,改革發展歷程清晰,產權關系清晰,取得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乙級資質不少於兩年;
2、企業不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
3.企業主營業務為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近三年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總收入占營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4、企業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
(2)財務狀況
1.企業近三年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總收入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財務數據真實可信,必須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企業財務狀況良好,最近三年沒有虧損。
(3)聲譽
1,企業具有良好的資信和公眾形象,具有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近三年未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近三年內沒有因業主或承包商的不當監管和不當損失而導致的重大失誤或重大投訴;
3.企業近三年沒有不正當競爭行為;
4.企業遵守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在資質申報和資質證書使用過程中誠實守信,近三年無不良行為。
(4)性能
1.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總投資不低於6億元,監理合同總金額不低於2400萬元,其中實施階段和驗收階段的監理合同金額不低於60%。這些項目至少涉及三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並取得了三方簽署的驗收報告;
2.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項目不少於20個,其中至少2個項目合同額不低於1萬元或4個項目合同額不低於50萬元。
(5)管理能力
1.建立了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並經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持續有效運行時間不少於壹年;
2、已建立完整的項目管理體系,運用管理工具進行項目管理,並能有效實施;
3.建立了完整的客戶服務體系,能夠有效地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4.建立了完善的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並能有效運行;
5、企業主要負責人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工作經歷不少於5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和電子信息高級職稱,且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作經歷不少於5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高級職稱。
㈥技術力量
1.主要業務領域的典型項目在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方面處於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
2.建立了完整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體系,對主要業務領域的業務流程進行了深入研究,監理技術規範先進完善,監理能力居國內前列;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與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相適應的軟硬件環境,辦公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
4、在監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可以使用信息系統檢測分析工具和設備對信息系統工程進行檢測。
(七)人才實力
1.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不少於45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不低於80%;
2、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質的人員不少於25人;
3.具有熟悉主要業務領域或具有良好外部技術合作體系的專家,能夠為主要業務領域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已經建立並能有效實施。
二、乙級資質
(1)綜合條件
1.企業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企業法人,改革發展歷程清晰,產權關系清晰,取得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丙級資質不少於壹年;
2、企業不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
3.企業主營業務為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近三年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總收入占營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35%;
4、企業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
(2)財務狀況
1.企業近三年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總收入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財務數據真實可信,必須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企業財務狀況良好,最近兩年沒有虧損。
(3)聲譽
1.企業信譽良好,具有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近三年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近三年內沒有因業主或承包商的不當監管和不當損失而導致的重大失誤或重大投訴;
3.企業近三年沒有不正當競爭行為;
4.企業遵守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在資質申報和資質證書使用過程中誠實守信,近三年無不良行為。
(4)性能
1.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項目總投資不低於1.5億元,監理合同總金額不低於600萬元,其中實施階段和驗收階段的監理合同金額不低於60%。這些項目已獲得三方簽署的驗收報告;
2.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項目數量不少於10,其中至少2個項目合同額不低於20萬元或4個項目合同額不低於65438+萬元。
(5)管理能力
1,建立了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並通過了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的認證;
2.建立了完整的項目管理體系,並能有效實施;
3、已經建立了完整的客戶服務體系,能夠有效地為客戶提供服務;
4.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已經建立並能有效運行;
5、企業主要負責人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工作經歷不少於4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和電子信息高級職稱,並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作經歷不少於4年,財務負責人應具有財務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
㈥技術力量
1.主要業務領域的典型項目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和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2、已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體系,熟悉主要業務領域的業務流程,有完善的監理技術規範;
3.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與開展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相適應的軟硬件環境;
4、在監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可以使用信息系統檢測分析工具和設備對信息系統工程進行檢測。
(七)人才實力
1.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不低於80%;
2、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的人數不少於12人;
3.具有熟悉主要業務領域或具有良好外部技術合作體系的專家,能夠為主要業務領域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4.建立了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培訓和考核制度,並能有效實施。
三。丙級資質
(1)綜合條件
1.企業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企業法人,改革發展歷程清晰,產權關系明確。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業務不少於兩年,或者取得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丙級資質(暫定)不少於壹年;
2、企業不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
3、企業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均不低於654.38+0萬元。
(2)財務狀況
企業財務狀況良好,最近壹年沒有虧損。
(3)聲譽
1.企業信譽良好,具有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近三年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近三年內沒有因業主或承包商的不當監管和不當損失而導致的重大失誤或重大投訴;
3.企業近三年沒有不正當競爭行為;
4.企業遵守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在資質申報和資質證書使用過程中誠實守信,近三年無不良行為。
(4)性能
1,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項目合同總金額不低於30萬元,其中監理項目取得三方簽署的驗收報告;
2、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項目數量不少於5個。
(5)管理能力
1,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已經建立並能有效實施;
2.項目管理體系已經建立並能有效實施;
3.客戶服務體系已經建立並能有效實施;
4、企業主要負責人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工作經歷不少於3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備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和電子信息專業碩士以上學歷或電子信息中級以上職稱,並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作不少於3年,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
㈥技術力量
1,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制度已經建立,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技術規範;
2.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與開展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相適應的軟硬件環境;
3、在監理項目實施過程中能使用信息系統檢測分析工具和設備對信息系統工程進行檢測。
(七)人才實力
1.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不低於60%;
2、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質的人員不少於5人;
3.具有熟悉主要業務領域或具有良好外部技術合作體系的專家,能夠為主要業務領域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4.有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和職業道德培訓的系統計劃,並有效組織實施和考核。
四。丙級資質(暫定)
1.企業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企業法人,產權清晰;
2、企業不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
3.企業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不低於654.38+0萬元人民幣;
4.企業具有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近三年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5.近幾年沒有因業主或承包商的不當監管和不當損失而導致的重大失誤和重大投訴;
6.企業近年沒有不正當競爭行為;
7.企業遵守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在資質申報和資質證書使用過程中誠實守信,近年無不良行為;
8、已建立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並能有效實施;
9、已建立客戶服務體系,配備專門人員;
10,企業主要負責人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工作不少於2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和電子信息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或電子信息專業中級及以上學歷,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作不少於2年,並有專門的財務人員;
11.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制度已經建立,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技術規範;
12,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適合開展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的軟硬件環境;
13.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不低於60%;
14,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的人數不少於2人;
15.有系統地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和職業道德培訓的計劃,並能有效地組織實施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