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是完成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宣傳教育,講清此次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使其思想統壹到各項工作部署上來,主動參與,積極實施。此階段工作的重點在於充分調動相關人員的積極性,增強公開工作重要性認識和責任意識。
二是制定信息公開目錄。編制我院主動公開的範圍和內容,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和電子文檔的格式上報北京市環保局信息公開辦公室。
三是梳理信息,及時主動對外公開。信息目錄確定後,組織人員收集、整理、審批,並通過網站、宣傳畫冊、會議等形式及時對外公布。
四是加快網站建設工作。配備專業人員,及時按程序更新網站。
五是編制年度工作報告,按要求上報北京市環保局信息公開辦公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六條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
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和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發布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十條 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獲取的其他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獲取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可以由該派出機構、內設機構負責與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牽頭制作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