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信息管理與知識管理的區別

信息管理與知識管理的區別

很多時候,我們難以界定信息與知識的界限。壹則操作指南,到底是信息還是知識?壹篇法律分析文章,到底是信息還是知識?

信息經常被認為是數據的集合,是體現數據關系的數據集,而知識則被認為是可以用來行動的信息。操作指南既指明關系,也可以用來采取行動,它到底是信息還是知識?

壹篇法律文章不僅指明數據關系,比如“並購趨勢”與“監管動態”之間的關系,同時,它也可以指導律師做類似的並購案,它到底是信息還是知識?

我偏向於認為,操作指南雖然可以指導人們采取行動,但這種行動是固定的,統壹的,沒有創新的,因此也就具有局限性。如果出現某個意外或突發事件,操作指南可能不管用,因為它沒有覆蓋這種突發情況。這樣說來,操作指南只能算信息。信息是死的,而知識是活的。

知識融入了人腦的思維,因此具有更大的靈活性,能應付更加復雜動態多變的環境。壹篇法律文章之所以是知識而不是信息,因為其他律師看完之後,可以調用自己的經驗,采取創新性行動——擬另壹份並購合同,而不是機械照搬別人的合同。

當企業搭建ERP,CRM等系統收集客戶數據和信息時,員工只能調用這些信息做程式化的客戶付款,寄送禮品等。這些活動都是重復性的操作,有模式可循。這是信息管理。

當企業利用數據做挖掘,做數據整合,發掘數據背後的普遍規律後,企業就可以展開創造性活動。

比如,律所把客戶信息,項目信息,交易文本等整合到壹個系統中,任何人都可以輕易從系統中調出該律所在某個領域做過的項目,或者為某個客戶做過的所有項目,這些清單具備信息的價值,但市場部門可以結合項目清單做出各式各樣的pitch。

由此可見,信息管理的戰略目標在於搜集盡可能多的業務數據,而知識管理的戰略目標在於讓信息升級為可以指導創新活動的知識,實現知識創新和業務創新。

知識可以產生於數據整合和數據價值挖掘,但不限於此。知識還可以來源於人與人的深度溝通,來源於總結和反思,來源於實踐,所以知識管理的內涵遠不止於信息管理和信息的知識升級。

針對後面的幾種知識創新來源,知識管理有許多工具和方法論,比如SECI模型, 隱形知識顯性化,實踐社區,AAR,師徒制,知識地圖,專家問答,博客,知識推送等等。

  • 上一篇:新商聯盟訂貨平臺(實現高效便捷的采購管理)
  • 下一篇:信用卡逾期被起訴在哪裏查詢 怎麽知道信用卡逾期是否被起訴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