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包括信息傳遞過程中的各個方面,即信息的產生、收集、交換、存儲、傳輸、顯示、識別、提取、控制、加工和利用等技術。信息技術主要包括傳感技術、計算機與智能技術、通信技術和控制技術。
信息技術的應用包括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網絡和通訊技術、應用軟件開發工具等。計算機和互聯網普及以來,人們日益普遍的使用計算機來生產、處理、交換和傳播各種形式的信息(如書籍、商業文件、報刊、唱片、電影、電視節目、語音、圖形、圖像等)。
廣義而言,信息技術是指能充分利用與擴展人類信息器官功能的各種方法、工具與技能的總和。該定義強調的是從哲學上闡述信息技術與人的本質關系。
中義而言,信息技術是指對信息進行采集、傳輸、存儲、加工、表達的各種技術之和。該定義強調的是人們對信息技術功能與過程的壹般理解。
狹義而言,信息技術是指利用計算機、網絡、廣播電視等各種硬件設備及軟件工具與科學方法,對文圖聲像各種信息進行獲取、加工、存儲、傳輸與使用的技術之和。該定義強調的是信息技術的現代化與高科技含量。
擴展資料:
信息技術具有技術的壹般特征——技術性。具體表現為:方法的科學性,工具設備的先進性,技能的熟練性,經驗的豐富性,作用過程的快捷性,功能的高效性等。
信息技術具有區別於其它技術的特征——信息性。具體表現為:信息技術的服務主體是信息,核心功能是提高信息處理與利用的效率、效益。由信息的秉性決定信息技術還具有普遍性、客觀性、相對性、動態性、***享性、可變換性等特性。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