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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統的規劃戰略

管理信息系統的戰略規劃制定壹般應包括以下步驟

第壹步,確定規劃的基本問題,如規劃的年限、規劃的方法,確定集中式還是分散式的規劃等。

第二步,收集初始信息。包括從各級幹部、賣主相似的企業、本企業內部各種信息系統領導小組、各種文件以及從書籍和雜誌中收集信息。

第三步,現存狀態的評價和識別計劃約束。 包括目標、 系統開發方法、計劃活動、 現存硬件和它的質量、 信息部門人員、運行和控制、資金、安全措施、人員經驗、手續和標準、中期和長期優先序、外部和內部關系、現存的設備、現存軟件及其質量,以及企業的思想和道德狀況。

第四步,設置目標。主要由總經理和計算機領導小組來設置,包括服務的質量和範圍、政策、組織及人員等,它不僅包括信息系統的目標,而且應有整個企業的目標。

第五步,準備規劃矩陣。列出信息系統規劃內容之間相互關系所組成的矩陣,確定各項內容以及它們實現的優先順序。

第六步,第七步,第八步,第九步,是識別上面所列的各種活動,判斷是壹次性的工程項目性質的活動,還是壹種重復性的經常進行的活動。由於資源有限,不可能所有項目同時進行,只有選擇壹些好處最大的項目先進行,要正確選擇工程類項目和日常重復類項目的比例,正確選擇風險大的項目和風險小的項目的比例。

第十步,確定項目的優先權和估計項目的成本費用。依此編制項目的實施進度計劃第十壹步,然後在第十二步把戰略長期規劃書寫成文,在此過程中還要不斷與用戶、信息系統工作人員以及信息系統領導小組的領導交換意見。

寫出的規劃要經第十三步,總經理批準才能生效,並宣告戰略規劃任務的完成。如果總經理沒批準,只好再重新進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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