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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縣的經濟

2013年全縣完成地區生產總值135.66億元,增長9%;財政收入12.31億元,增長10.9%;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37.38億元,增長24.1%;規模工業增加值61.6億元,增長15.9%;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3.15億元,增長12.7%;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91元,增長10.4%;農民人均純收入10386元,增長14.5%。農民人均純收入有望在2014年提前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

工業經濟實力持續提升。壹是園區發展水平有效提升。高起點規劃,實行功能分區,不斷完善鄉鎮區塊功能,園區產業承載力不斷提升。加大園區道路、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園區入駐企業達63家,項目總投資230億元。二是新能源產業發展加速推進。風力發電壹期項目10萬千瓦機組正在進行投產發電前的安裝調試,二期10萬千瓦已於2013年5月開工,三期10萬千瓦已獲得核準,界首、漠川等鄉鎮的風力資源已啟動開發。引導光伏企業加大市場推廣力度,協助解決融資困難,興安光伏產業實現了產業結構調整和復產。三是企業不斷發展壯大。海螺水泥等龍頭企業不斷做強做大,大錳錳業等11家公司被列為桂林市“兩化融合”應用企業,宏旺菌業在天津股權交易所掛牌交易。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57家,產值超億元企業39家,“四上”企業118家。全縣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完成169.3億元,同比增長16.1%,工業經濟對地區生產總值的貢獻率達到57.8%。

農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長。壹是農業主導產業不斷壯大。全縣水稻、葡萄、柑桔、甜玉米、食用菌種植面積分別達到42.6萬畝、13.3萬畝、11.5萬畝、11萬畝、800萬平方米,農林牧漁總產值44.39億元。第十九屆全國葡萄年會在興安召開。

二是農民增收渠道不斷拓寬,農民人均純收入連續第十二年位居廣西前列。“種—養—加”現代循環經濟模式和“公司+基地+農戶”現代種養殖模式極大地帶動了農民致

富;“115510”生態循環農業(生產)模式得到區、市領導的充分肯定;積極培育肉牛等新興特色產業,肉牛養殖達2萬頭;林下種植41萬畝,林下經濟收入在農民收入中占比擴大;全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暨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會議在興安召開,林業生產者組織國際會議將興安列為現場參觀點。

三是農村基礎設施不斷改善。繼續加快第三批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建設,全區冬春水利建設現場會在興安召開,榮獲“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先進單位”;投入近4000萬元完成村內道路硬化155個村屯164公裏,全縣95%以上的建制村已通水泥(柏油)路,15個區級貧困村基礎設施得到極大改善,全市農村公路標準化建設現場會在興安召開;建成桂北水果交易市場(壹期),當年交易額達4億元;為105個村屯安裝太陽能路燈1536盞,按照“三改三建”的要求完成40個“普惠制”新村建設任務,湧現出馬頭山、大車頭、屯川等壹批新村示範點。 境內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勞力資源充足,適於發展農業。農業糧食作物以種植水稻為主,玉米、紅薯、大豆等為輔。經濟作物以花生、磨菇、茶葉、油菜為主,甘蔗、木薯、苧麻等為輔。園藝作物以種植白果、柑桔、葡萄為主,桃子、李子、棗子、西瓜、石榴、板栗等為輔。

解放前,由於受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縛,農民文化素質低,生產條件差,因此農業長期處於自然經濟狀態。同時,國民政府對農業極不重視,每年國家對農業的投資極少。

解放後, 平均每年國家投資444.2萬元, 用於發展農業。1950年冬至1951年夏,通過土地改革,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以後,又通過50年代興修水利和深耕改土,60年代推廣種植雙季稻,70年代大種柑桔和推廣水稻矮桿良種,80年代推廣種植雜交水稻和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及產業結構調整, 農業生產有很大的發展。 1990年, 糧食播種面積占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66%,比1949年增長55.1%,糧食總產量增長2.53倍;經濟作物種植面積占農作物種植總面積的1.62%,比1949年增長1.66倍;農業總產值11907萬元(1980年不變價) ,比1949年增長8.22倍。 解放前,興安工業以民間手工業為主。清光緒三十二

年(1906年)創辦興安造紙公司,為縣內有工廠之始,沒有多久陷於虧損而倒閉。據《興安年鑒》載:民國31年(1942年),興安手工業作坊和工場主要有織布、洗染、釀酒、磚瓦、鐵器、木器、首飾小五金、白鐵、榨油等行業。

***423戶,從業970人。

解放初, 有城關、高尚、百裏、溶江4家私營碾米廠,主要設備有汽車引擎帶動單機碾米機。1951年3月,創辦光明電廠,裝機15.5千瓦,為直流發動機,以110伏電壓供電,是縣內最早的地方國營工業。1954年,對私營工業、手工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1955年7月成立縣手工業合作社。1956年,貫徹中央加快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重要指示,將城關、百裏、 溶江、高尚4家碾米廠納入公私合營並轉為國營企業。同年,建立興安、界首、溶江等3家國營酒廠。 1958年“大躍進”興起,先後興建鐵礦廠、農具廠等數十家廠礦。同時,將集體所有制的鐵器社、建築安裝工程隊、印刷廠等轉為全民所有。1959年因原料不足,成本高、質量差、大部分企業下馬;職工人數銳減為1907人。1961年,開始貫徹執行國民經濟“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縣辦工業繼續縮減。1968年, 全縣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18家,職工618人,年產值481.63萬元。1970年增至25家,新增有農機二廠、化肥廠、農藥廠等, 主要有冶金、機械、電力、燃料、化學、建材、森工、輕工等行業,年產值1090.74萬元。1977年,境內有中央屬企業1個(郵電部興安通信設備廠) ;地區屬企業1個(桂林地區興安水泥廠) ;縣屬及各局辦全民所有制企業***34家;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73家,其中,二輕手工業企業5家, 農村公社工業企業68家。 縣屬工業總產值3134.97萬元,占工農業總產值36.29%。

中***十壹屆三中全會後,全縣工業企業貫徹“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對產業結構、產品結構、技術結構等方面作了相應調整。同時進行工業體制的改革,擴大企業自主權;實行經濟承包責任制,使企業逐漸趨向合理發展,稅利亦逐年增長。1978年,工業產值5288萬元,占工農業總產值的42.01%。1980年,工業產值為5200萬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業產值3778萬元,占72.65%。1985年,工業產值6750萬元(1980年不變價,下同),占工農業總產值的39.74%,1990年,全縣工業企業3746家,其中國有工業企業34家,集體企業70家,個體私營企業3642家。工業產值達到9029萬元,占工農業總產值43.13%。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原值14848萬元,其中全民企業原值4866萬元,凈值3176萬元;集體企業原值1935萬元,凈值1595萬元。 服務業

全年招商引資實施市外項目62個,完成市外到位資金64.06億元,實際利用外資1750萬美元。中電投集團、中儲糧公司加大在興安的投資,大自然公司裝飾新材料項目建成試產,湘商物流園、邦輝紡織二期、汽車檢測中心物流城等35個千萬元以上項目,為興安帶來新的經濟增長點。秦時明月文化旅遊產業園、國際房車露營度假區、樂水園等旅遊項目已達成初步意向落戶興安。

全年加強旅遊景區評級和酒店評星工作,加快實施老山界龍潭江景區、貓兒山雲頂酒店、湘江戰役陳列館等旅遊項目,建成廣西第壹條休閑綠道——靈渠南渠休閑綠道(壹期),積極探索風力發電觀光、“壹山三庫”暢遊等新興旅遊項目的開發,興安旅遊“四張牌”形成品牌效應。全年接待遊客人數531.2萬人次,同比增長10.02%,實現旅遊總收入38.8億元,同比增長15.12%,獲得“中國最美文化休閑旅遊名縣”、“美麗中國示範縣”、“美麗中國十佳旅遊。

林業

解放前,縣內無專門機構管理林業。解放後,1951年縣人民政府設立農林科,兼管林業生產和銷售等工作, 有專職幹部4人。1955年專設林業科。1959年成立縣林業局。此後,機構幾經分合,曾稱農林水服務站、農林水領導小組、森工局。1977年復稱林業局。到1990年底止,有職工557人。境內林業發達,資源豐富,據1966年普查統計,全縣有森林面積179.5萬畝, 覆蓋率為51%,70年代後,由於以柑桔、白果為主的經濟林發展較快,使森林覆蓋面逐年有所增加。到1978年,全縣森林面積為205萬畝,覆蓋率為58.2%,比1966年分別增長14.2%和7.2個百分點。但由於用材林砍伐過量,又使蓄積量出現逐年減少的趨勢。1979~1981年,由於農業生產體制變動,林權未及時落實,亂砍濫伐使森林遭到嚴重破壞。1982年後,實行林業“三定”(定山界林權、定責任山、定自留山),農民的造林積極性提高, 封山育林得到貫徹,林業生產逐步好轉。1990年,全縣森林面積為219萬畝,覆蓋率為62.2%,林業產值在農業總產值中的比重,50~60年代平均每年為8.9%。70~80年代平均每年為9.08%。1990年,林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5.96%,比1949年下降0.97個百分點。

畜牧漁業

解放前,境內農村壹般都有飼養畜禽的習慣,有水面的地方還兼營漁業。

解放後,1950~1957年,縣內畜牧漁業生產實行以農戶家庭飼養並自由買賣,發展較快,全縣畜牧業年均產值為285.29萬元,漁業產值年均為8.14萬元,分別比1949年增長1.02倍和15.1%。 1958~1962年,由於大搞“壹平二調”,大辦集體豬場,加上高征購、反瞞產,嚴重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造成糧食大減產,畜牧漁業生產受到嚴重影響。全縣畜牧業年均產值與漁業年均產值分別比上個時期年均下降35.5%和14.86%。1963~1965年,畜牧漁業生產得到恢復和發展。“文化大革命”期間,畜牧漁業生產實行集體飼養限制農民家庭飼養, 生產發展緩慢,畜牧業年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例徘徊在12.8%~14%之間,漁業年產值占農業產值的比例比1957年還下降0.1個百分點。80年代後,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從事畜牧漁業的專業戶和重點戶不斷湧現,生產發展迅速。1985年,畜牧業產值為2746萬元 (1980年不變價,下同) ,漁業產值為67萬元,分別占農業總產值的26.8%和0.6%。1990年,全縣畜牧業產值為2500萬元,漁業產值106萬元,分別占農業總產值的21%和0.89%,比1976年分別增長2.64倍和7.03倍,比1978年分別增長73.13%和3.4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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