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存在這方面的疑問,可以向當地計生部門咨詢。
據了解,獎勵扶助金由省財政廳和省衛生計生委確定的金融機構統壹代理發放,以個人為單位,每年發放壹次。每年確保在8月底前獎扶到位。
《許昌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辦法》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根據《許昌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辦法》(許政〔2012〕48號,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參照《河南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實施方案》(豫政辦200548號)、《河南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確認條件的政策性解釋》(豫人口20118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制度實施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壹、獎勵對象條件
(壹)關於“具有許昌市戶籍” ,指許昌市轄各縣(市、區)城鎮居民戶籍人員,包括: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含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企業,不含中直、省直)的正式職工;
2、具有我市城鎮居民戶口的其他單位職工和無工作單位居民(以下簡稱其他城鎮居民)。
“其他單位職工”,是指除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之外的職工。
“無工作單位居民”,是指個體工商戶(包括業主和雇員)、靈活就業人員和無業居民。
符合獎勵條件的其他城鎮居民均須持有我市城鎮居民戶口薄,向戶籍地申請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夫妻戶籍不在同壹轄區的分別申請)。已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待遇的農村獨生子女父母,轉為城鎮居民後仍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待遇的“非農業戶口”的居民,不納入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3、外地遷入我市的城鎮居民,必須在2012年12月31日前滿60周歲,並遷入我市連續居住5年以上,且未在原戶籍地享受同類型獎勵;2013年1月1日後遷入我市的不納入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戶籍由外地遷入我市的時間以公安部門認定的遷入時間為準。
是否“連續居住5年以上”,由其經常居住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所屬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核實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同類型獎勵”,是指退休後增發本人基本工資壹定比例的退休金或者年老時發給壹定數額獎勵金的獎勵。由原戶籍地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出具外市遷入人員在原戶籍地是否享受同類型獎勵的證明。
4、“遷出我市的城鎮居民”,是指2012年12月31日滿60周歲後遷出許昌市的城鎮居民,未在現戶籍地享受同類型獎勵,納入我市獎勵範圍。
5、夫妻壹方為城鎮居民,另壹方為農村居民的,農村居民壹方不享受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6、戶籍在許昌而原工作單位不隸屬許昌市,已在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不納入我市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範圍。
(二)關於“終生只生育壹個子女(含依法收養)”
指夫妻1973年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只生育壹個子女;以及1973年以來沒有違反國家、省實行計劃生育的號召和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有關生育子女數量的規定生育,現存壹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的(未曾生育的除外)。
下列情況可以納入獎勵扶助範圍:
1、本人及配偶現存壹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符合以下情況之壹的夫妻:
(1)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只生育壹個子女。 (2)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照《河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放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在生育後現只存活壹個子女。
(3)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在生育後其子女死亡現無子女的。 (4)合法收養子女後,子女合計數為壹個子女。 (5)再婚夫妻再婚前和再婚後按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生育,子女數合並計算為壹個子女。
2、符合計劃生育號召、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的是雙胞胎、多胞胎,現存壹個子女的;
3、再婚夫妻,壹方只生育壹個子女,另壹方未曾生育或收養子女,婚後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雙方均可以納入獎勵範圍。
4、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壹個子女,符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三)送他人收養的生子女、離婚時隨對方生活的生子女,應計入現存子女數。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經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子女,不計入現存子女數。
(四)再婚後又離婚的按其本人實際生育和收養子女數計算。
(五)“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是指按戶口登記的出生年月日,1933年1月1日後出生,年滿60周歲(申報2013年獎勵金,獎勵對象應1953年12月31日前出生)。其年齡的界定以個人為單位。
以上條件不包括: 雙方均未生育的夫妻、單身抱養子女者(參照“國家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生育,將子女送養後,現有子女數為壹個子女。
二、獎勵金的標準及發放方式。
1、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金的標準為每人每年960元,每年發放壹次,若獨生子女父母亡故的,當年仍享受本年度全額獎勵金,有法定繼承人或者遵遺囑發給其繼承人。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同級財政負擔,從單位 費中列支,由原單位負責發放。
2、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所在單位籌資發放。
3、其他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戶籍所在地縣級政府籌集資金納入當年財政預算;鄉(鎮、辦)根據批準確認的獎勵對象名單發放。
三、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壹)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1、本人申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在達到60周歲的當年1月15日前,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許昌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申批表》(以下簡稱《申批表》)壹式兩份(附件1),並上交彩色1寸近照3張。
2、單位確認為獎勵對象後,建立個人檔案,並將確認的獎勵對象名單及《申批表》,於每年3月30日前報駐地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審批、立卷存檔,並將個人信息錄入“許昌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信息管理系統”。
(二)其他城鎮居民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1、本人申請。城鎮居民在達到60周歲的當年1月15日前,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證明材料和彩色1寸近照3張,向戶籍所在地的居(村)委會提出申請,填寫《許昌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申批表》(附件2)壹式兩份。
2、居(村)民委員會審議公示結束後,居(村)民委員會簽署審議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向申請人說明原因;符合條件的,每年3月15日前,要將《申批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初審。
3、鄉級進行公示確認後,將審定的《申批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等資料,在每年4月30日前上報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審批,並建立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信息庫,妥善保存申請人申報資料。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上報的資料進行審批、立卷存檔,將個人信息錄入“許昌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信息管理系統”。
(三)對市屬特殊類型企業人員中獎勵對象的確認
1、市屬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含合同制工人),辦理正式退休手續且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除已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外,均納入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範圍,由所在單位給予獎勵。
2、原屬於在市屬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企業改制、轉制、破產重組後仍屬於市屬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的,由現企業發放;企業已改制、轉制、破產重組為非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的,或破產未重組的,按隸屬關系,提供同級改制辦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經濟和信息化等相關部門出具的企業改制、轉制、破產情況及獨生子女父母是否享受退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和已享受獎勵金額的證明,納入市財政落實獎勵。
3、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已進入改制、轉制、破產實質階段,尚未完成的,由企業落實獎勵並納入改制、轉制、破產成本。
各縣(市、區)所屬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比照市級上屬規定納入當地財政落實獎勵。
四、有以下情形之壹,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壹)轉為非城鎮居民;
(二)當事人被判處徒刑在服刑期間的;
(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後再生育、收養子女後子女數增加的,取消並收回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四)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病殘達到三級以上,已享受國家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
五、關於“持有有效《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持有有效《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指當事人在申請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時,須符合《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持證條件,並持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領取《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子女數量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持證條件的,其持有的證件無效。《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仍符合持證條件的,可重新申領或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持有的《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已超過規定的申領年齡又無法找到補證所需要的原始材料,仍符合持證條件的,由本人工作單位或者戶口所在地的居(村)委會公示5日,所屬街道(鄉、鎮)核實後予以出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證明。申請人憑此證明申請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再婚夫妻再婚前壹方或雙方已領取《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其持有的《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繼續有效。
六、退出確認與年度審核
各單位和居(村)民委員會對上年度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對象,本年度不符合條件的,要向申報人或家人說明原因,並填寫《許昌市城鎮獨生子女家庭獎勵扶助對象退出審批表》(附件3,以下簡稱《退出審批表》),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並進行公示。每年4月15日前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將《退出審批表》上報縣級人口計生部門審批備案。每年5月31日前,各縣(市、區)人口計生部門組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獎勵對象進行年審,確認獎勵對象和退出對象分別辦理發放和收回“許昌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證”,並將確認的獎勵對象名冊報送市級人口計生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備案。許昌市人口計生委匯總獎勵對象名冊後在每年6月20前報送同級財政,並對縣級人口計生部門上報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扶助對象的個案信息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質量抽查。
獎勵金發放工作納入我市年度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對計劃生育獎勵資金籌集、落實不到位、不及時,發放獎勵金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情況,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七、其他
1.健在而沒有戶口的居民不享受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持有2個以上戶口的其他城鎮居民,須先自行到公安部門核實並註銷多余戶口,註銷戶口後符合規定獎勵條件的,可以享受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3. 符合獎勵條件的其他城鎮居民,2013年1月1日以後將戶口遷入本市其他縣(市、區)的,仍由原戶口所在地落實獎勵。
4. 職工未辦理正式退休手續死亡,無工作單位居民未達到規定獎勵年齡死亡的,不享受獎勵。
八、本細則由許昌市人口計生委負責解釋。
我是長葛的,也是獨生子!
我記得十幾歲家裏就有獨生子女證,我爸媽五十歲好像是每個月45塊錢,現在60歲每月60塊錢吧貌似!(具體多少可能就那樣,我也沒領過)
拿著戶口本到計生辦給發的證件,然後給妳弄個賬戶,每年年底把這壹年的錢打到卡上,我就知道這麽多
想問下不是獨生子女,
當時未辦證,怎麽辦?
去自己戶口所在地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