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挽回的失信行為:* *四類。
環保、消防、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等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四類失信行為無法修復。
七種情況下信用無法修復。
壹年內有嚴重失信行為,或者壹年內有三次以上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已進入破產程序;自上次信用修復後不到1年;信用修復5年累計2次;同類失信5年內被修復1次;社會法人收到信用提醒後,無故不改正相關失信行為,或者無故不參加面試,面試事項不落實,經督促仍不履行的;省、市、縣有關部門認為有其他失信行為,依法不能實施的。
修復信用有七種方法。
信用修復主要有七種方式,包括糾正失信、承諾、接受培訓、進入監管、提交報告、接受輔導、做公益。
信用修復過程:有四個主要步驟。
●申請人向作出處罰的行政機關提出修復申請。
●核實後,行政機關向市信用中心發函,由市信用中心進行核實。
●市信用中心對主體信用信息進行修復,並將信息修復情況反饋給行政機關和申請人。
●證明行政處罰決定已經履行,積極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相關信用公式平臺會刪除相關公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