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養豬有八個證,分別是:1,養豬用地證:去國土局,壹般符合養殖用地條件的都可以辦理。2.環評手續:去環保局,環保部門的人會下來檢查,只要排汙合格的養豬場都可以。3.規劃意見:養豬場要設計施工圖,然後去規劃局審核。4.備案程序:去發改委。最好是跟村委會走,不然經常不知道在哪裏。5.動物防疫條件證明:在畜牧局辦理。6.養殖場註冊手續:去畜牧局。7.取得生產經營證明:先讓村委會證明,然後去畜牧局,畜牧局審核後,直接去工商局辦理。8.野生動物養殖許可證:取得生產經營許可證後,到畜牧局辦理檢疫證,再到林業局辦理檢疫證。
法律依據:《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持批準文件和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審批機關對許可項目的經營期限有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對經營期限進行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壹般經營項目的,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壹個或者多個經營類別,並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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