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以下簡稱“兩定”機構)是醫保工作重要組成部分,其計算機、IC卡、終端設備是前沿設備,為確保醫保網絡信息安全,特做如下規定。
第壹條 “兩定”機構應配備專用計算機及設備,並明確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條 嚴禁醫保網絡計算機與互聯網連接。如需臨時接入互聯網的,必須有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化管理機構技術人員或授權人員指導,在確保整個網絡系統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接入;處理完事務後,必須立即斷開。
第三條 接入醫保網絡的計算機,不得內置電腦遊戲,不得隨意使用外來存儲設備(包括U盤、移動硬盤、光盤等)和軟件;如因需要,必須經殺毒處理並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第四條 接入醫保網絡的計算機、IC卡、終端設備,必須辦理入網備案手續。
第五條 “兩定”機構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接入醫保網絡的計算機、醫保結算軟件和IC卡等相關設備,嚴禁私自更改系統日期和系統相關屬性設置。
第六條“兩定”機構每天準確及時地將就診、購藥信息輸入系統並完整上傳,不得虛報、瞞報、偽造、篡改,並及時下載中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