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職或在職員工泄密
受不當利益驅使,員工或員工集體離職後,可能帶走商業秘密;不忠實的在職員工也可能向他人提供商業秘密。如美國壹家計算機軟件開發商麥基公司,從1991年5月起,公司的高級主管唐納德負責開發代號為“D3”的系列軟件。到了研制的最後階段,唐納德突然以身體不適為由辭職。1992年3月,麥基公司發現肯特公司在市場上出售的“L8”軟件的內容與其即將推出的“D3”軟件幾乎完全相同。原來,肯特公司重金收買了唐納德,通過他得到了相關商業秘密。近幾年,我國山東方舟集團“諾亞”口杯生產技術的失密、廣州南海鷹圖公司客戶資料的失密,四川建築機械廠 “塔機專有技術”的失密,均屬於此種情況。
2、 工業間諜
有些公司認為,研究開發最有效的捷徑莫過於獲取競爭對手的商業秘密。這種觀念使得越來越多的公司,甚至包括具有良好國際信譽的公司,利用工業間諜非法獲取競爭對手的商業秘密。例如,美國SCO公司在國際投標中屢屢被某外國公司以微弱價格優勢擊敗。原因是後者的情報部門在該公司的電話和傳真機上連線,事先偵知了該公司的投標價格。再如,日本維尼公司的總會計師田中德川去醫院看牙,不擇手段的競爭對手竟然買通醫生,在其假牙內安裝了微型竊聽器。維尼公司的財務秘密變成了對方的“殺手鐧”,在競爭中極其被動,最終破產。
3、 接待外來人員采訪、參觀、考察、實習中疏忽大意
采訪、參觀考察等有助於提高企業的公眾形象,但同時這也是商業秘密失密的重要渠道。這樣的實例很多,如曾有某國壹位工程師,腳穿著粘性鞋子參觀飛機制造廠,以獲得金屬挫屑用來進行化學分析。再如,我國生產的龍須草席,歷史悠久,清朝時是皇帝享用的貢品。從1953年開始出口,外銷日本、香港、馬來西亞、意大利等國家和地區。曾在萊比錫世界工藝品博覽會上被譽為“中國獨有的工藝品”,為國家贏得了大量外匯。80年代初,日本某企業派人參觀了生產全過程,對每壹道工序都作了詳細了解和拍照。
4、 供應商與客戶
企業經常需要把產品、零部件、材料、生產設備或工藝的某些機密透露給供應商或客戶。而這些供應商或客戶往往也要與該企業的競爭對手或潛在的競爭對手從事商貿往來。因此,即使是最講信用的供應商,也可能是泄漏商業秘密的潛在危險源,尤其是關鍵環節的供應商。就客戶或未來的客戶而言,他們也有可能把企業商業秘密泄露給競爭對手,或者由商業秘密使用者變成企業的競爭對手。如日本某公司對我國壹家企業掌握的真空管技術覬覦已久。1982年8月,該公司在發標建設發電站時,以需要評估投標方的技術水平為名,輕易取得了真空管技術的設計圖紙,最終卻沒有邀請中國方面參加談判。
5、 技術著述的公開發表和演講
技術方面的著述和演講屬於自由信息,而且是自由信息的主要來源。很多專業人士願意把他們最先進的研究成果告訴技術同行,這是自然的,因為這意味著在本領域的學術地位和專業威望。但是,這同時也意味著這些信息已經進入了公***領域,企業永遠不能再對該商業秘密要求擁有所有權。如八十年代初,我國的雜交水稻技術處於世界領先水平,但由於這項科技成果先後在公開雜誌上發表了50多篇論文,使這項技術的“秘密性”喪失殆盡。
6、 廣告及商貿展覽
從壹般意義上講,廣告與展覽往往會產生兩難現象。壹方面為了促銷,極力宣傳企業開發的最新、最先進的技術;另壹方面這些廣告又可能損害企業的商業秘密。通過廣告或展覽,對新開發的技術進行說明和描述,就屬於向公眾披露,從法律上講,就等於剝奪或損害了企業獲得商業秘密保護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