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any/index.html
國慶七天假過去啦,節日期間,最吸引人的,除了各旅遊景點的人從眾外,還有就是“範冰冰陰陽合同”事件,在經歷4個月的調查後,終於有了定論,冰冰的偷逃稅行為被坐實,稅務部門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據國家稅務局和江蘇稅務局的相關消息,冰冰及其名下公司要補繳***計8.84億人民幣的罰款,但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需規定期限內補足罰款)。
那麽8.84億的罰款怎麽來的呢?
01
對範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
02
對範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
03
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
04
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
05
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
然而範冰冰案真的就這樣結束了嗎,並沒有,壹石激起千層浪,不僅國家稅務總局對此又發布了最新規範措施,廣大群眾也對該判決反響熱烈。
10月2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壹步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有關工作的通知》嚴查影視行業偷稅行為
1、重點調查2016年至今偷逃稅人員
從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稅務機關通知本地區的影視制作公司、經紀公司、演藝公司、明星工作室等企業及影視行業高收入從業人員,對2016年以來的申報納稅情況進行自查自糾。
2、年底主動補繳免處罰,否則後果自負
凡在2018年12月底前認真自查自糾、主動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及從業人員,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
3、成立專項調查小組調查影視人員
稅務總局成立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領導小組,由稅務總局領導擔任組長,相關司局主要負責同誌為成員,統籌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各省稅務局要比照成立相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在稅務總局的統壹部署下開展工作。
這意味著從2018年10月開始,到2019年7月底,娛樂圈將迎來壹次全面的清查,範冰冰事件的影響並不會輕易結束,那麽誰又會是下壹個範冰冰呢?
而對於吃瓜群眾們,此次判決,又是引起壹片嘩然,那麽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是什麽呢?
為何如此大的偷逃稅金額卻沒有坐牢?
快速申請記賬報稅
同為明星,同為逃稅,當年劉曉慶僅因壹千多萬金額就被判1年有期徒刑,而範冰冰的金額遠大於此,卻沒有追究其刑事責任,引起了外界的質疑。
原因
免責聲明:
1、文章部分文字與圖片來源網絡,如有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
2、因編輯需要,文字和圖片之間亦無必然聯系,僅供參考。涉及轉載的所有文章、圖片、音頻視頻文件等資料,版權歸版權所有人所有。
3、本文章內容如無意中侵犯了媒體或個人的知識產權,請聯系我們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