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小微信貸政策的變化,有這樣幾個洞察:從支持主體看,經歷了從小微企業到“普惠小微”的跨越;從驅動因素上看,小微信貸呈現了從“政策驅動”到“政策+市場”雙輪驅動的轉變。在此過程中,小微信貸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既有長期的市場化、系統化安排,也有短期的應急性支持;短期政策在執行過程中,效果好的亦可以作為長期政策固定,充分體現了相機抉擇和及時響應的特點。這些扶持政策相互支撐、相互作用,逐步形成了完整、系統的小微企業信貸政策體系。當然,這壹政策體系建立並非壹日之功,蘊含了決策部門在小微企業發展、小微金融服務工作過程中,認識不斷深化、政策愈加有效、力度更加精準的持續探索。
法律依據:
《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出臺了壹系列措施,從財稅、金融等各方面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取得了很好成效。商事制度改革創造了寬松的市場準入環境,極大地激發了市場活力和投資熱情,全國新登記的市場主體數量快速增長。截至10月底,全國新登記市場主體達800多萬戶,其中絕大多數是小微企業。加大對新設企業的支持力度,讓它們進得來、經營好、留得住,成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當務之急。
衍生問題:
銀行對公業務是什麽意思?銀行對公業務是相對於個人業務來說的,那麽如果是辦理個人以外的存款或貸款業務等都屬於對公業務,如單位存款業務、企業電子銀行、國際業務、資產推介、基金托管等。其實通俗點說就是“對單位的業務”,以企業法人、單位等客戶為主體的,針對公存賬戶開展開展各類支票、匯兌、貸款等業務。此外還要註意銀行周末或節假日壹般不辦理對公業務,如果要辦理的話最好周壹至周五去相關銀行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