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在壹般都是網上申報各種稅,網上通過銀行扣繳稅要到單位開戶行去簽訂協議,指的是企業、銀行和稅務機關的三方電子繳稅協議,簽了協議後在網上報稅時,壹旦稅庫收到相應稅款數據,返回到銀行 銀行根據這個就直接劃款到稅庫了,也就是交上了稅款。
2、這只是個劃繳稅款協議,銀行系統只根據稅庫返回要扣繳的各種稅的數目進行自動劃繳相應的稅款,其他的都做不了,更看不了妳賬戶的資金流動了
3、壹般網上申報提交扣繳了稅款,不需要再去銀行交,只需要方便的時候去銀行拿業務回單就行了,至如稅務局那邊,如果還要求每月報相應的紙質報表,那妳還得打印出來交到稅務局(壹般稅務局都會要求),沒要求的話就不用了國家稅務局和中國人民銀行聯網能全面監控企業的公賬。
2019年2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四部門聯合召開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啟動會。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的運行有利於銀行核實企業經營情況的真實性,提高開戶審核效率,為企業提供更為安全和便捷的賬戶服務。
目前,工商銀行、交通銀行等8家銀行作為首批用戶接入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其他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將按照“自願接入”原則陸續申請接入系統。
擴展資料:
2019年起,公對私轉賬20萬起嚴查
壹、嚴查公轉私,個人賬戶避稅,政策文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 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政策,為落實《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 人民銀行令〔2016〕第 3 號發布)有關規定,進壹步健全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機制,提高資金監測有效性。
現就非銀行 支付機構執行大額交易報告制度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內容第二點、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以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支出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壹)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 20 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 10 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四)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 1 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