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7.發展審計管理信息化的意義是什麽?

7.發展審計管理信息化的意義是什麽?

1,對審計質量監督更加及時有效。

在使用現場審計實施系統時,可以充分利用軟件系統提供的操作權限控制功能,在各審計環節設置質量控制點並及時監控,實現審計責任的跟蹤檢查,有效落實審計質量監督職能。

2.對審計結果進行更深入的分析和比較。

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借助審計軟件的分析功能,審計人員可以提前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總體情況、工作流程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可以更好地運用比較法、趨勢分析法等多種方法來確定其日常管理中的不完善之處,從而掌握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的差異趨勢。

3.提高審計文件的質量。

審計過程中產生的審計文件種類繁多。在軟件支持下,可以制作不同類型審計項目的審計實施計劃、審計通知書、審計底稿和審計報告等文件標準化模塊。

4.加強審計項目實施各環節的質量控制和管理。

通過現有的審計軟件,從技術上實現了從審計項目立項到審計立案的整個審計過程的記錄監管過程,從而實時掌握當前審計項目的進展情況,及時向審判長或審計組組長匯報情況,實現審計機關領導對審計現場的指揮管理和動態監督,規範審計行為,促進審計質量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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