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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計劃指南

法律分析:應急預案評審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復習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確定參加評審的專家,並在評審前將應急預案、編制說明、風險評估、應急資源配置報告等相關材料送達參加評審的單位或人員。

組織評審。評審采取會議評審的形式,企業主要負責人出席會議,由參加評審的專家和推選的組長主持,按照議程組織評審;表決時,不少於三分之二的與會專家同意通過;評審會議應形成評審意見(由評審組組長簽署),並附參加評審會議的專家簽名表。投票情況應記錄在書面材料中,並作為評價意見的附件。

修改完善。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分析研究,並根據評估意見修改完善應急預案。審查表決未通過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修改完善後的審查程序重新組織專家審查,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專家審查意見撰寫修改說明,並由專家組組長簽字確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整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處理水平。

第九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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