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稅款所屬期間:1.正常經營的納稅人為月(季)度第壹日至最後壹日;2.年度中間開業的為開始經營之日至稅款所屬月(季)度最後壹日;3.年度中間終止經營的為填報稅款所屬期月(季)度第壹日至終止經營活動之日;4.年度納稅申報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納稅人識別號(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就是稅務機關核發的納稅人識別號或有關部門核發的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三)納稅人名稱是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件載明的納稅人名稱。
二、優惠及附報事項信息:
(壹)從業人數需要註意以下三點:
1.填寫季初、季末和季度平均從業人員的數量; 2.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3.稅款所屬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稅款所屬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應季度數。(二)資產總額需要重點註意填報單位人民幣為萬元,保留小數點後2 位; ?
(三)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納稅人從事行業為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的,那麽就選擇“是”;其他選擇“否”;
(四)小型微利企業,符合該政策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1.從業人數季度平均值不超過300 人;2.資產總額季度平均值不超過5000 萬元;3.年度實際利潤額不超過300 萬元;4.“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選擇“否”;
(五)附報事項:納稅人根據《企業所得稅申報事項目錄》,發生符合稅法相關規定的支持新冠疫情防控捐贈支出、扶貧捐贈支出、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政策適用類型等特定事項時,填報事項名稱、該事項本年累計享受金額或選擇享受優惠政策的有關信息。同時發生多個事項,可以增加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