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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研究綜述及模型借鑒

盈余管理研究模式綜述盈余管理是學術界研究的熱點,也是監管部門關註的焦點。本文對盈余管理的定義、動機和經濟後果進行了綜述,並對未來的研究方向進行了探討,以期為我國盈余管理的系統研究提供有益的啟示。跟我壹起去看看吧。歡迎大家來看看。

壹、盈余管理的定義美國的K.Schipper認為,盈余管理本質上是披露管理,是指管理者為了個人利益而幹預財務報告。美國會計學者W.K.Scott曾這樣定義盈余管理:它實際上是企業選擇會計政策時的經濟後果,但企業管理者選擇會計政策的依據是企業價值最大化。P.M.Healy和J.M.Wahlen在查閱大量文獻時對盈余管理進行了定義,得到了大多數學者的認可。他們認為,盈余管理本質上是管理層利用壹些方法來修改財務報告,從而導致利益相關者做出錯誤的決策。

中國學者對盈余管理也有自己的理解。魏明海的觀點如下:盈余管理實際上是編制報表時為了影響會計信息使用者基於財務報告做出決策而進行的交易結構或會計選擇的過程。劉峰和張永奎將盈余管理視為壹種有目的的操縱,主要是操縱盈余。張向健和徐進認為,盈余管理首先應該在政策法規和會計準則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管理層使用壹些手段來操縱盈余信息,主要是為了誤導會計信息使用者,從而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結合學者的觀點,我對盈余管理有自己的看法。盈余管理本質上是經營者受壹定利益驅動,在法律和會計準則允許的範圍內對利潤的操縱和管理。

第二,盈余管理的動機。企業經營者進行盈余管理主要是為了自身利益和企業價值最大化。復習各種文獻的時候。壹般發現盈余管理主要是為了以下幾大動機:(1)契約動機,(2)資本市場動機,(3)監管動機。

(1)契約動機。契約動機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方面是債務契約,另壹方面是管理層的薪酬契約。所謂債務契約動機,是指管理者為了降低違約風險而進行的盈余管理。債權人和經理之間存在代理關系。債權人為了保證自己的資金安全,即到期收回利息和本金,會在債務合同中加入壹些限制性條款,增加壹些經營風險或者失去壹些投資機會。管理者為了滿足債權人的要求或者降低違約風險,會進行壹些盈余管理行為。報酬契約的動機是管理者為了自身利益而進行的盈余管理。由於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即委托代理關系的產生,在管理層的報酬與企業的經營利潤掛鉤的情況下,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管理層會憑借自己的專業技能,采取壹些措施或操縱企業的經營利潤,從而增加自己的收入。

(2)資本市場動機。資本市場的動機主要是企業為了能夠在資本市場上進行融資或收購而進行的盈余管理,主要是為了迎合分析師對企業的預測,影響公司的股價。在我國資本市場,會計盈余數據壹直被作為判斷公司股票發行上市、配股、ST和終止上市的處理規定的硬性指標,因此資本市場動機主要有IPO動機、增發配股動機、避免ST和終止上市動機、收購動機和迎合證券分析師預測的動機。

(3)監管動機。監管動機主要包括行業監管和反壟斷監管。很多企業因為自身行業的特殊性,往往會受到監管部門的高度關註,就像金融保險行業壹樣。為了避免被監管部門處罰,滿足監管部門的要求,他們往往會進行盈余管理。在反壟斷方面,有研究發現,由於擔心壟斷行為被發現或受到懲罰,壹些企業有很強的操縱收益以降低收益的動機。

三。盈余管理的經濟後果目前,關於盈余管理造成的經濟後果,還沒有壹致的結論,其影響程度也不確定。盈余管理的影響是多方面的,不僅會影響企業、債權人和政府的決策,還會影響投資者和市場對資源的配置。

(1)對企業的影響。不難發現,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因此不難得出結論,適度的盈余管理不僅能在壹定程度上改善企業形象,還能增強投資者和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的信心。盈余管理主要包括應計盈余管理和真實盈余管理。這兩種行為以不同的方式被操縱。前者主要是指管理層在法律和會計準則允許的範圍內,通過會計選擇控制企業報告的盈余,後者主要是指企業管理層通過構建真實的交易活動,控制交易活動發生的時間,改變企業的實際經營現金流量。雖然盈余管理行為是在法律和會計準則允許的範圍內,利大於弊,但是如果不限制盈余管理行為,不僅會導致管理者決策的機會主義選擇,而且會對企業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產生不良影響。當然,為了更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財務信息,企業恰當地選擇會計空間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當企業經營遇到困難時,首先要做的是找出經營不佳的原因,從而克服不利因素,提高企業的經營能力,改善企業的業績,而不是通過操縱賬面數字或選擇入賬時間來增加利潤。

(2)對債權人的影響。債權人與企業簽訂合同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債權人在與企業簽訂債務合同時,往往會考慮盈余管理行為的存在。此外,由於信息不對稱的存在,債權人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往往會在合同中加入壹些限制性條款,比如要求企業不得舉借新債,不得進行高風險投資等。如果要做高風險投資,必須申報,禁止或減少發放激勵,部分財務指標是強制性的。為了降低或防止無法收回利息和本金的風險,當然也是為了防止企業通過盈余管理隱瞞真實的償債能力。

(3)對政府決策的影響。雖然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主要由財政部制定,但隨著經濟的發展,準則對企業利益的影響越來越大,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越來越民主,參與者越來越廣泛,每個企業參與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意識越來越強。因此,政府在制定企業會計準則和證券監管等規範時,會考慮企業是否會進行盈余管理。如果企業會進行盈余管理,應該允許其進行多少盈余管理,是否需要進行盈余管理?當然,由於每個行業的經營環境不同,經營過程存在不確定性,為了使企業的財務報告更加真實、恰當、公允地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財務報告和信息披露的控制者必須允許企業在編制報告時運用專業判斷和會計選擇。

(4)對利益相關者和資源分配的影響。由於資本市場不是完全有效的,再加上我國資本市場的低效率和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企業進行的盈余管理行為不能被完全認可,不能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那些依據企業對外財務報告進行決策的利益相關者會因為會計信息不真實而做出錯誤決策,從而影響市場對資源的最終配置,這在壹定程度上不利於壹國市場經濟的發展。

四。結論綜上所述,本文在整理和回顧大量文獻的同時,總結了研究成果,主要包括盈余管理的定義、動機和經濟後果。在回顧以往有關盈余管理的文獻時,不難發現,目前對盈余管理的研究主要局限於動機、經濟後果、計量方法以及盈余管理與公司內部治理的關系,而對外部治理機制與盈余管理關系的研究卻很少。這個後來的學者為研究盈余管理提供了壹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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