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營業執照所需資料:
1、《企業四證合壹登記申請表》(內資公司法人登記、備案)。
2、《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3、(經辦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原件或彩色掃描件。
4、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5、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6、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
8、身份證件原件或彩色掃描件。
9、住所使用證明。
10、《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分公司設立,則需提交那些材料?
1、《企業四證合壹登記申請表》(內資分公司登記)。
2、《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3、(經辦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原件或彩色掃描件。
4、公司章程復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6、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7、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8、負責人身份證件原件或彩色掃描件。
9、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11、隸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或彩色掃描件(隸屬企業實行“四證合壹”登記的勿需提交)。
12、隸屬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隸屬企業實行“四證合壹”登記的勿需提交)。
(二)、個體辦理營業執照所需資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壹份;
2、店鋪的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者土地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3、證件相片壹張。
4、經營範圍中有屬於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提交加蓋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綜上所述,營業執照辦理需要的材料有: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經營場所證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據:《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工業、交通運輸業、建築業、商業、外貿業、飲食業、服務業、旅遊業、手工業、修理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統稱工商企業),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壹)國營工商企業;
(二)合作社營和其他集體所有制的工商企業;
(三)聯營、合營的工商企業;
(四)鐵道、民航、郵電通信部門及其他公用事業單位所屬的工商企業。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辦理登記的其他工商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