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註銷最少需要六十日。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四條、第壹百八十五條、第壹百八十六條、第壹百八十七條、第壹百八十八條、第壹百八十九條規定:註銷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驟組織清算後,方能辦理註銷登記,終止公司法人資格。
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公告並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依法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擴展資料
註銷公司流程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後,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壹張國稅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後,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壹張地稅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會收回營業執照。(註意工商註銷前要先在媒體上公示三次註銷公告,報樣要給工商局的)
5、營業執照註銷的條件:
註銷是依申請而作出的壹種行政許可行為。只有符合註銷條件的公司才能申請:
(1)被依法宣告破產。
(2)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因合並、分立解散。
(4)被依法責令關閉。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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