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變更登記費:100元。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 “公司辦理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應當按照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繳納登記費。”的規定,公司變更登記費100元。
2、工商營業執照工本費:10元。
根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價費字[1992]414號)的規定,“企業需要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費10元。”
3、註冊登記費用
涉及到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等,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繳納登記費用。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設立應向公司登記機關繳納註冊登記費,收費標準為“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設立登記費按註冊資本總額的0.8‰繳納;註冊資本超過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繳納;註冊資本超過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繳納。領取《營業執照》的,設立登記費為300元。”
4、公告費:3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三條“登記主管機關審核登記註冊的程序是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告”,企業設立、變更、註銷應該通過報紙、期刊或者其他形式發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