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業人數應根據企業實際雇傭的員工數量來填寫。這包括全職員工、兼職員工以及臨時工等所有在企業中從事經營活動的人員。需要註意的是,這裏的員工數量是指實際在冊的員工,而非企業計劃招聘的人數或預期的員工規模。
其次,在填寫從業人數時,應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虛報從業人數不僅可能導致企業信譽受損,還可能面臨相關部門的處罰。因此,企業應如實填寫從業人數,反映企業的真實經營狀況。
此外,隨著企業的發展和人員變動,從業人數可能會發生變化。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及時更新營業執照上的從業人數信息,以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綜上所述: 營業執照上的從業人數應根據企業實際雇傭的員工數量來填寫,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隨著企業的發展和人員變動,應及時更新從業人數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七條規定:
申請人申請登記,應當如實向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十條規定:
市場主體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包括市場主體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股東出資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行政處罰信息以及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