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年檢黨建數據應按照本單位實際黨建情況填寫。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年報同時應當報送黨建信息,包括:中***黨員(包括預備黨員)人數,黨組織建制,負責人是否為黨員,負責人是否為黨組織書記等信息。
黨員人數:無黨員填寫“0”,有黨員按單位實際黨員人數填寫;黨組織建制,選擇黨委、黨支部、未成立黨支部的選擇未成立;經營者是否黨員、黨組織負責人根據經營者實際情況填寫。黨建信息為不公示信息,但屬於抽查範圍,應如實填寫。
擴展資料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壹)企業分別對其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二)企業發現其公示的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但是,企業年度報告公示信息的更正應當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後的信息應當同時公示。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企業公示的信息虛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舉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予以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告知舉報人。
(四)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信用約束機制,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百度百科-企業信用公示暫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