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填寫年度報告界面後,按照提示申請年度報告書,離線填寫年度報告的內容,年度報告中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由系統自動加載,可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內容;
(2)填寫完成後,予以保存。點擊上傳年度報告書,上傳成功後進入預覽界面,如填寫內容有誤,可進行修改再上傳;
(3)確認填寫年度報告的內容無誤後,點擊確認提交按鈕,即完成提交年度報告。
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年檢具體操作:
(1)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選擇企業所屬地區,進入企業公示信息填報;
(2)選擇新用戶註冊、填表;登錄後選擇要報的年份;
(3)填寫基本信息,包括出資情況、上壹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等,填寫完畢後保存;
(4)按要求填寫建黨信息;公示。
法律依據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八條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壹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
第九條 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包括:
(壹)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二)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三)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四)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六)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七)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前款第壹項至第六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第七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
經企業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查詢企業選擇不公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