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用。1、營業執照年審制度已經取消。已經沒有年檢的說法,統稱為網上年報。企業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公示。2、在我國實行多年的企業年檢制度畫上句號。國家工商總局對外宣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檢。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二、 放松市場主體準入管制,切實優化營商環境
(壹)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公司股東認繳的出資總額或者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即公司註冊資本)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自主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應當將股東認繳出資額或者發起人認購股份、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繳納情況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公司股東(發起人)對繳納出資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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