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營業執照的方法如下:
1.變更公司營業執照,首先要填寫公司登記申請表;
2.制定股東會決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
3.填寫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4.提供新住所證明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並附房產證復印件;
5.去公司的工商局,需要帶上公司營業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
6.獲得新的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的信息變更規定如下:
1.變更營業場所。壹個公司只能有壹個經營場所,壹個營業執照上只能登記壹個特定的公司註冊地址。公司要開拓市場,另設經營點,不考慮設立分支機構的,需要到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申請變更註冊地址。
2.公司名稱變更。公司名稱作為公司名稱,需要在營業執照中記載。名稱變更時,還需到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申請變更公司名稱;
3.經營範圍的變化。企業的經營範圍是公司經營活動的法律邊界。企業主要從事營業執照未登記的業務時,也必須到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申請變更經營範圍;
4.法定代表人變更時,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可以決定公司的經營方向,承擔作為市場主體的責任。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還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
綜上所述,申請變更營業執照信息需要向相關部門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相關部門會對材料進行審核,認為符合要求的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市場主體應當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聲明作廢,申請補領。
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註銷登記決定的,市場主體應當繳回營業執照。拒不交回或者無法交回營業執照的,登記機關應當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宣布營業執照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