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成立信息安全領導小組,是信息安全的最高決策機構,下設辦公室,負責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
2. 信息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研究重大事件,落實方針政策和制定總體策略等。職責主要包括:根據國家和行業有關信息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規,批準公司信息安全總體策略規劃、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確定公司信息安全各有關部門工作職責,指導、監督信息安全工作。
3. 信息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兩個工作組:信息安全工作組、應急處理工作組。組長均由公司負責人擔任。
4. 信息安全工作組的主要職責包括:
1) 貫徹執行公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的決議,協調和規範公司信息安全工作;
2) 根據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對信息安全工作進行具體安排、落實;
3) 組織對重大的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技術操作策略進行審查,擬訂信息安全總體策略規劃,並監督執行;
4) 負責協調、督促各職能部門和有關單位的信息安全工作,參與信息系統工程建設中的安全規劃,監督安全措施的執行;
5) 組織信息安全工作檢查,分析信息安全總體狀況,提出分析報告和安全風險的防範對策;
6) 負責接受各單位的緊急信息安全事件報告,組織進行事件調查,分析原因、涉及範圍,並評估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提出信息安全事件防範措施;
7) 及時向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安全事件。
8) 跟蹤先進的信息安全技術,組織信息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宣傳工作。
5. 應急處理工作組的主要職責包括:
1) 審定公司網絡與信息系統的安全應急策略及應急預案;
2) 決定相應應急預案的啟動,負責現場指揮,並組織相關人員排除故障,恢復系統;
3) 每年組織對信息安全應急策略和應急預案進行測試和演練。
6. 公司應指定分管信息的領導負責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並配備信息安全技術人員,有條件的應設置信息安全工作小組或辦公室,對公司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負責,落實本單位信息安全工作和應急處理工作。
二.關鍵崗位
1. 設置信息系統的關鍵崗位並加強管理,配備系統管理員、網絡管理員、應用開發管理員、安全審計員、安全保密管理員,要求五人各自獨立。要害崗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法規和有關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2. 系統管理員主要職責有:
1) 負責系統的運行管理,實施系統安全運行細則;
2) 嚴格用戶權限管理,維護系統安全正常運行;
3) 認真記錄系統安全事項,及時向信息安全人員報告安全事件;
4) 對進行系統操作的其他人員予以安全監督。
3. 網絡管理員主要職責有:
1) 負責網絡的運行管理,實施網絡安全策略和安全運行細則;
2) 安全配置網絡參數,嚴格控制網絡用戶訪問權限,維護網絡安全正常運行;
3) 監控網絡關鍵設備、網絡端口、網絡物理線路,防範黑客入侵,及時向信息安全人員報告安全事件;
4) 對操作網絡管理功能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監督。
4. 應用開發管理員主要職責有:
1) 負責在系統開發建設中,嚴格執行系統安全策略,保證系統安全功能的準確實現;
2) 系統投產運行前,完整移交系統相關的安全策略等資料;
3) 不得對系統設置“後門”;
4) 對系統核心技術保密等。
5. 安全審計員負責對涉及系統安全的事件和各類操作人員的行為進行審計和監督,主要職能包括:
1) 按操作員證書號進行審計;
2) 按操作時間審計;
3) 按操作類型審計;
4) 事件類型進行審計;
5) 日誌管理等。
6. 安全保密管理員負責日常安全保密管理活動,主要職責有:
1) 監視全網運行和安全告警信息
2) 網絡審計信息的常規分析
3) 安全設備的常規設置和維護
4) 執行應急中心制定的具體安全策略
5) 向應急管理機構和領導機構報告重大的網絡安全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