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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許可條件

漁船船舶證書辦理證書和證件的流程:

1,申請人向市、縣漁業主管部門申請購買漁船,漁船必須有網具指標。

2、省廳對市、縣局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實同意購買後,下達購買漁船漁網工具的審批指標。

3.申請人憑省廳出具的船網工具指標批準函向登記漁船所在市、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註銷漁船的有關證件。

4、市、縣漁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船舶名稱批準證書。

5、船檢部門對購買的漁船進行檢驗,並出具漁船檢驗證書。

6、市、縣漁業主管部門對檢驗合格的漁船辦理登記證書和所有權證書。

7.漁船下水。

法律依據:

《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申請項目經營許可,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持批準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審批機關對許可項目的經營期限有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對經營期限進行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壹般經營項目的,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壹個或者多個經營類別,並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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