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制定財稅支持政策。鼓勵外商繼續擴大對華投資,充分發揮外資在優化服務貿易結構中的積極作用,促進利用外資與對外投資相結合,鼓勵跨國公司來華投資和設立地區總部,推動外資向西部地區和東北老工業基地轉移,支持重點投資平臺和重大項目建設。
三是改善國家級開發區的綜合投資環境。賦予國家級開發區充分的投資管理權限,支持國家級開發區項目落地和拓展投資空間,提升國家級開發區產業配套服務能力。
四是方便人才進出。完善引進國外人才制度,積極引進國際高端人才。我們將采取“通知+承諾”和“寬容接受”的方式,為外籍人才辦理工作許可提供便利。年內出臺外國人才簽證實施細則,完善外國人才評價標準,擴大外國人才簽證發放範圍,放寬有效期。
五是優化營商環境。抓緊完善外商投資法律制度,提高外商投資服務水平,保障外商利潤自由匯出,深化外商投資企業管理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鼓勵外商參與境內企業優化重組,完善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提升R&D環境國際競爭力,保持外商投資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