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範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註: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經營範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