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轉戶”應按規定辦理銷戶手續,並向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提交基本賬戶開戶登記證。中國農業銀行應根據《基本賬戶賬戶登記證》記載的基本信息和已開立的其他銀行結算賬戶信息,填寫已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清單,簽字後交給原存款人。
存款人向工商銀行申請重新開立基本賬戶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和農業銀行基本賬戶出具的“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提交銀行審核。其中,《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是存款人註銷基本賬戶記載的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信息的有效證明,也是基本賬戶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登記證的重要依據。因此,儲戶在申請重新開立基本賬戶時,需要出具“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
存款人註銷原基本賬戶並重新開立基本賬戶時,如開戶信息發生變化,應向銀行說明變化情況及其內容。但是,存款人的類別、登記證書和營業執照號碼不得變更。
銀行應當對存款人提交的《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以及開戶證明文件和《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所填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審核。同意開戶的,應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提交開戶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銀行審核意見和“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等開戶資料。審核通過後,開戶銀行將在基本賬戶中辦理重新開戶手續。
為全面真實地反映存款人開立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信息,開戶銀行在發放基本賬戶登記時,必須根據原開戶銀行出具的《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在基本賬戶開戶登記證上登記存款人開立的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