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聯惠),依托公司“雲聯惠商城”,打著“消費全額返還”的幌子,引誘人員加入,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4]
企業活動編輯語音
MLM被調查了。
2065438+2008年5月8日,廣東省公安廳部署廣州警方開展收網行動,成功摧毀“雲聯惠”特大網絡傳銷犯罪團夥,黃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動中落網。經查,以黃為首的團夥成立了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並依托該公司的“商城”,以“消費全額返還”等為幌子。,引誘人加入,交會員費,積分返利等。,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2] [5]
2065438年5月8日17,其官網頁面顯示雲聯惠發布的系統維護公告。通知稱,雲聯惠計劃對系統進行例行維護,維護時間為2065438年5月8日9: 30至2008年5月8日21: 30。如果在預定時間內無法完成維修內容,維修時間將會順延。系統維護期間,商城和會員中心網站暫時停止對外訪問。[3]
發布通知
2018年5月9日淩晨,廣州公安發布重磅消息:廣州警方於5月8日開展收網行動,成功摧毀“雲聯惠”特大網絡傳銷犯罪團夥,黃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動中落網。
2018年5月9日9時,廣州市公安局發布關於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連雲商城)黃明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通報。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聯惠)黃明等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被立案偵查。為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特公告如下:
1.參與雲聯惠犯罪活動的人員,在2015年5月18日前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的,按照寬嚴相濟的刑事原則從寬處理。
2.雲聯惠會員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會員註冊材料、合同、會員交易流水賬及預存款證明等書面材料,依法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
三、向公安機關投案和反映情況,由本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受理。
四、凡反映情況,表達訴求的,應依法理性,不得幹擾社會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違者將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2]
依法實施逮捕
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今日(6月29日)發布消息稱,近日,經檢察機關批準,廣州警方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雲聯惠公司實際控制人黃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今年5月,廣州警方成功偵破“雲聯惠”特大網絡傳銷案。經查,2014以來,黃等人以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連雲商城”互聯網平臺為依托,以“消費全額返還”為幌子,引誘人員加入,以“拉人頭”等方式發展會員、代理,涉及人數多、涉案資金巨大,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到案後,黃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對利用“商城”平臺進行傳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廣州警方表示,近年來,傳銷組織不斷變換作案手法,巧妙建立“消費全額返還”、“商業聯盟”、“金融互助”等各種名義,策劃組織傳銷活動,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警方提醒廣大群眾提高防範意識,不要被“快速致富”的幌子所誘惑,自覺抵制各類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6]
2021年8月20日,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對黃明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作出壹審判決,判處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黃明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參與傳銷的其他幾名主要同案被告人分別被判處7至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