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規定,從2015 65438+10月1開始,公民(現役軍人除外)不需要提交戶口簿及復印件,只需提交身份證及復印件、本人照片(也可當場領取)。只有在有戶口簿證明監護關系的情況下,公民才需要出具戶口簿。
處理過程
1.用本人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申請表雙面打印,照片規格為40×30mm);
2、並提交《出入境證件數碼照片采集回執》。
3.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年齡在16周歲以下,也可提交戶口簿;士兵提交身份證件;華僑應當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出國定居證明和當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並提交復印件。
4、屬於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的報名,應提交本人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出具的《關於同意申請出入境證件的函》。
5.支付
6.獲取證書:
申請人持辦理業務過程中獲得的材料,在規定期限內到各區市縣出入境接待中心和出入境辦證點領取護照。
提示:需出示因私出入境證明申請回執和交費收據。
辦理護照和港澳通行證的時限為5-10個工作日,首次申請護照為200元。港澳通行證100元/卡;壹次有效簽註20元/件;第二次有效簽註4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