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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擔任哪些職位才能算是高管?

高管就是高級管理人員的簡稱,至於壹個公司內部擔任什麽職位才算高管,得分具體情況才說得清楚:

第壹,獨立法人的小公司。

對於獨立法人的小公司而言,公司的規模比較小,而且也沒有上市,自然組織結構很簡單,那公司的高管也很有限。壹般而言,公司的董事長(如果公司有的話)、總經理、副總經理都算是高管。

至於什麽財務總監(財務經理)、銷售總監等,就是普通的中層幹部,還不夠稱為高管。總體來說,小公司所謂的高管,其實就是具體負責公司經營方向、經營決策的幾個人。

第二,獨立法人的大中型公司。

獨立法人的大中型公司,規模較大,組織架構較為完善,很多這樣的公司都可能是上市公司,所以,對於這樣的公司而言,高管的職位就要多壹些。

包括 公司的董事長、黨委書記/黨組書記(國企才有,並可能與董事長合二為壹)、總經理(總裁、首席執行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紀檢組組長/紀委書記(國企才有) 都算是高管。

這裏有壹點需要說明,有的人認為,董事長不算是高管,因為董事長其實只是對董事會負責,而企業經營的行政壹把手應該是總經理或是總裁。但,在具體實踐中,無論是私企的董事長,還是國企的董事長,哪個不是實際上的壹把手,所以,董事長當然是高管,而且還是高管的頭。

第三,壹些特殊情況。

還有壹種情況,在某些特定場景內算是高管,但在另外壹些場景卻不算是高管。

例如:大型集團公司中的分公司或子公司。這些分公司、子公司都會設立相應的總經理、黨委書記(國企才有)、副總經理、紀委書記(國企才有)等職位。

站在集團公司的層面來看,這些分公司、子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人員,只能算是集團層面的中層幹部,還算不上集團層面的高管,但是,站在這些分公司、子公司的層面來看,這些總經理、副總經理等當然就是本單位的高管。所以,這實際上是有壹定的變化的。

先說概念:高管是高級管理人員的簡稱,對壹個組織架構完善的公司而言,高管是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財務總監等具有經營執行權的管理人員。

那有人說,董事長、董事(包括執行董事)、監事會主席、監事算不算高管,不算!因為他們不是管理人員!

首先要區分壹個概念:決策層和執行層,這是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之後的產物。董事長和其他董事是屬於董事會壹夥的人,是屬於公司的決策機構,而高管是執行層,他們只有執行權,沒有決策權。那麽監事會是幹嘛的呢?他們是監督董事會的,具體來說,是股東會選派去監督董事會的。那麽高管由誰來監督呢?絕對不是監事會主要的活,那是審計委員會的,而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壹個監督機構,監事會是和董事會平級的機構。這麽壹說應該就明白了壹個公司的組織架構的各層關系。

最後,再說壹下,那些部門經理不算是高管,他們叫中層幹部,是服從高管指揮的管理層。

在公司擔任哪些職位才能算是高管?高管顧名思義,就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總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通過公司章程的來進行規範和約定的,只要公司章程規定了屬於高管範疇的人員,都會享受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待遇。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不同類型的公司,其組織架構的形式也是不壹樣的。目前我們所有的公司中,以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最為普遍。除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外,現在還有國有獨資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相比,有限責任公司要設立股東會,而國有獨資公司不設立股東會,只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

有限責任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中,對於高級管理人員範圍都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約定,只有公司章程載明的高級管理人員,才屬於公司正式的高級管理人員,才能享受高級管理人員職權和經濟待遇。按照大多數公司章程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範圍,包括了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但也有的公司除了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以外,還包括了總經理助理,總監等,包括人力資源總監、行政總監、技術總監、銷售總監等,對於總監的設立,由於各個公司的情況不同,對於總監的類型也是百花齊放,各得其所,主要還是公司老板的壹句話。除了副總經理、總監、總助以外,很多公司章程還規定了設立總師,比如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等。

在國有企業,對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規定更為嚴格,除了公司章程的規定以外,還要考慮組織的意圖。比如國有企業除了經營班子屬於高級管理人員以外,整個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也是屬於高級管理人員。比如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於以外,還包括了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等。這部分人除了按照公司章程、黨章規定的程序產生以外,還要走組織程序,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的規定,由上級黨組織進行考察提名,辦理任職手續。

綜上所述,對於壹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高管的人員壹般都是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必須是公司章程規定的職務範圍內的人員,才屬於公司高管;國有企業除了公司章程規定以外,還要參考國有企業的實際,包括黨委、紀委、工會等組織負責人,實際也是屬於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或是按照高級管理人員的級別享受相關的政治經濟待遇。

有沒有發現,現在似乎人人都是高管的年代,但壹個事實是,那些蹦跶著說自己是高管的人,多數曾經都不是高管。

但凡那些要出來賣的,賣課,賣培訓,賣訓練營,賣個人品牌的……都必帶壹個某某公司前高管字眼,仿佛不這樣寫就顯得很差很低很沒格局壹樣。

反正大家的想法都是這樣的,管她是不是高管,先寫了再說,第壹增加信任背書,第二看起來高大上,總之能唬得住人, 看起來聽起來就很牛很厲害, 至於當真是不是高管,誰還有空會去核實呢。

當然也有人栽跟頭,那個阿裏巴巴的女員工,號稱曾經是阿裏的女高管,現在辭職出來創業,還與馬雲壹起參加大型會議親密合影,照片也流出來了。但牛皮吹太大了,就容易破,隨即就被阿裏的高層給打臉了,所謂的女高管不過就是個女員工而已,這說明牛皮不能吹太大,要吹就吹個小公司的,至少沒那麽多人眼球壹下子被揭穿。

高管這詞已經被用濫,只要那些辭職了出來做點事的人,要宣傳自己時,必定用高管這詞,不信妳翻壹翻妳的朋友圈,是不是發現那些離職創業或做個人品牌的人,是不是 個個都曾經是高管。

到底什麽樣的人才算高管,其實真正是高管的人,不會對外出來吹噓的,因為真正做高管的人根本不需要賣力的宣傳自己,就能起到那些拼命宣傳自己的人百倍的宣傳效果,他們才不會在乎這些壹點信任背書,他們不需要可以制造信任,本身就自帶信任的光環。

別迷信什麽宣傳的高管了,真正的高管就那麽幾個,他們很少閃現在前臺的。

高管通常是對中型規模以上的廠礦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簡稱,對壹個組織架構完善的大中型廠礦企業公司而言,高管就是指公司的總經理(總廠長、礦長)、副總經理(副總廠長、礦長)以及、總工程師、財務總監等具有經營執行權的管理人員。董事長、董事(包括執行董事)、監事會主席、監事等都還不能算是高管,因為他們屬高層,而不是管理人員。

鑒於壹個大公司的決策層和執行層有著不同的概念區別,這其實也是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之後的產物。董事長和其他董事是屬於董事會壹夥的人,是屬於公司的決策機構,系公司的高層;而高管是執行層,他們只有執行權,沒有決策權。那麽監事呢?嚴格意義上說,監事是監督董事會的,是股東會選派去監督董事會的。那麽高管由誰來監督呢?絕對不是監事會主要的活,那是審計委員會的,而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壹個監督機構,監事會是和董事會平級機構。這麽壹講,應該就明白了壹個公司的組織架構的各層關系了吧。

所以,在壹個公司裏的高管壹般是指總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財務總監等職位,這些都是法律意義上高管職位。在上市公司中董司長秘書也是高管職位。另外不同公司內部的高層管理職位也可以算是高管,比如技術總監等職位也是屬於高管。其它部門經理包括二級單位的分公司經理等都不算是高管,他們只叫中層幹部,是服從高管指揮的管理層而已。

董事、監事以及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是公司的高管。

公司法第216條(壹)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了解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比如公司章程規定,技術部負責人是公司高管,那麽該技術部負責人就是公司高管。

上述是公司法對公司高管的具體規定。

壹、具有國資背景的公司

公司的黨委書記、黨委委員、工會主席、紀委書記可能都是公司高管。

二、監管部門的行政法規規定

這個行業不同,具體的行政法規可能規定不同。例如《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24條規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是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省級分公司主要負責人;對公司經營管理行使重要職權的其他人員。《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也有類似的內容,規定了保險專業經紀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

三、自身情況

既不是上市公司,又沒有國有背景,或者沒有行業行政部門的相關規定,那麽此類公司可以自己決定公司的高管人員。

四、高管是相對的

比如在子公司或分公司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但在母公司或總公司層面可能就不是高級管理人員了。如果母公司或總公司層面的高管兼任下級公司的高管,那麽該高管在上下級公司都是高管了。

所以,高管,有廣義的和狹義的之分。

高管全稱是高級管理人員。

指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廣義的高管,就是人們自稱的,高級管理人員。什麽是高級呢?大家都習慣自我擡高壹級唄。比如,我們公司,人人見面都稱“張總、李總”,其實就是普通員工。就是為了叫起來好聽。高級管理人員的範疇比較廣,這裏就不展開說了。

狹義的高管,是指專門的群體。

上市公司有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我們常說“董高監”,壹般來說,董事會成員、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總經理班子成員,享受班子副職的總監、總工、總師等人員。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壹般也不能按照高管對待,因為待遇沒有跟上,算什麽高管。

比如,某國有上市公司,有職工監事,就是普通員工。高管年薪百萬,職工監事還是拿月薪5000元。妳說他是高管,他自己都樂意。

非上市公司,壹般指領導班子成員和享受班子副職的人員,這個在公司文件裏都會明確的,可不是自己亂叫的,因為跟待遇掛鉤的。

主要有:董事長、黨委書記、副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有的公司設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政工師、總會計師,等等。這些總師,雖然不是班子成員,但是享受班子副職待遇,也是高管。

很多國企央企,總會計師壹般由副總經理兼任,也是班子成員,正兒八經的高管。

還有的集團公司分為上市部分和非上市部分,集團與股份公司並行的,總裁、高級副總裁,壹般也是高層管理人員。是不是高管,要看他是不是享受班子副職待遇。

最後總結:在國企央企,準確的高管應該是指黨委委員、班子成員。主要有:黨委書記兼副總經理(雙向進入)、總經理兼黨委副書記、專職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兼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總會計師、享受班子副職待遇的總師。

那麽,國企央企還設總監的,壹般看文件,文件沒有規定他享受班子副職的,就不是高管。比如,安全總監。這個角色很尷尬,如果不是副總經理兼安全總監,那他就不是高管,還是中層管理人員。但在中層管理人員,他們屬於副總師級別,比中層正職高半格,但不是高管,不享受班子副職待遇。

董事長,總經理,副董事長,副總經理,董事,監事會主席,總會計師(財務總監)。

題主妳好,我是資深HR,職場飽經滄桑的宋哥,很高興來回答妳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高管,顧名思義,就是“高級管理”的意思。那麽,哪些職位屬於高級管理職位呢?從壹般的情況來說,在公司裏面,俗稱的高管主要包括三個群體。壹個是董事會成員,壹個是監事會成員,另外壹個是高管層成員(高級管理層)。

董事會 包括哪些人呢:董事長(99%的時候就是公司的壹把手,因為能當董事長,99%的可能就是大股東或者控股股東);董事,這裏分執行董事和獨立董事。執行董事壹般是專職董事。獨立董事壹般又外部機構的高級專業人士擔任,比如,很多大學的壹些教授同時在多家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多個公司拿報酬,聽起來就像是 娛樂 界的“走穴”。董事會負責公司最為重大的決策,比如對外投資、融資、上市、擔保等等。高管層由董事會提名和任命。

監事會 包括監事長和監事。監事會在法律意義上,是監督董事會的。

高管層 指的是公司或工廠日常正常運行的實際管理者。高管層以總裁或CEO為首。壹般由總裁或者CEO帶領壹幫子副總裁對公司進行管理。打個比方,相當於國務院總理帶著各個部委的部長。

以上所述,是壹些大公司,上市公司,跨國公司的慣例。

2,但是,事情總是有例外的。在有的小公司,部門的總監可能就已經屬於高管了。在大的公司,可能總監只是部門壹把手,還不到高管的級別。假如公司設置了副總裁、副總經理這個級別,那麽,部門的總監就不算是高管,只是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可以是總監,也可以是經理。每個公司不壹樣。

希望的的回答能夠幫到妳。

高管是濃縮了的簡稱,全稱應該是某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管理層級分縣(市)公司管理人員,州、市公司管理人員,省級公司管理人員,中央即總公司管理人員(這裏僅指國營企業,不包括其它形式的各種股份制公司)。

高級管理人員指的是州、市級以上的管理人員:即總經理,副總經理,取得副總經濟師以上職稱的人員。省公司壹級除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外,下屬由總經理室直接管理的部門如:財務部總經理,人行部總經理,各業務部門的總經理。

縣壹級為基層管理層,不屬於高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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