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企業賬戶?
企業銀行賬戶就是對公賬戶。對存款人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實行生效日制度,即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在正式開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除資金轉入和現金存入外,不能辦理付款業務,三個工作日後方可辦理付款。
:企業賬戶的使用規定
(1)存款人應以實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並對其出具的開戶(變更、撤銷)申請資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有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2)存款人應在註冊地或住所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按規定可以在異地(跨省、市、縣)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除外;
(3)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除法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存款人到指定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4)企業應加強對預留銀行簽章的管理;
(5)存款人收到對賬單或對賬信息後,應及時核對賬務並在規定期限內向銀行發出對賬回單或確認信息;
(6)存款人應按照賬戶管理規定使用銀行結算賬戶辦理結算業務,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
(7)存款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必須與開戶銀行核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余額,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和開戶許可證,銀行核對無誤後方可辦理銷戶手續。存款人未按規定交回各種重要空白票據及結算憑證的,應出具有關證明,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
(8)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相應的付款依據。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應納稅的,稅收代扣單位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