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註冊涉外商標?申請涉外商標註冊有兩種方式:壹種是逐國註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註冊;壹種是馬德裏國際商標註冊,即根據國際商標註冊馬德裏協定(以下簡稱?馬德裏協定?)或《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的相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裏議定書?),在馬德裏聯盟成員國之間進行商標註冊。我們通常所說的國際商標註冊是指馬德裏商標國際商標註冊。
馬德裏聯盟?妳的意思是?馬德裏協定?然後呢。馬德裏議定書?國際商標註冊特別聯盟,由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組成。截止5438年6月底+2003年10月23日,馬德裏聯盟* * *有74個成員國(或締約方),分別是:當國家加入馬德裏協定,當國家加入馬德裏議定書,當國家加入馬德裏協定,加入馬德裏議定書。
比荷盧?對於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的簡稱,其實有三個?馬德裏聯盟?成員國,但當申請人指定這三個國家進行保護時,仍按壹個國家對待,按壹個國家繳納相關費用。
辦理涉外商標註冊有哪些程序?處理方法
馬德裏商標申請國際商標註冊有兩種方式:
(1)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向商標局提出。
處理步驟
(壹)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在?機構?排成壹列。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的,可以經過下列步驟:
準備申請文件,向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提交申請文件,並按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註冊費用。
申請文件的準備
1.需提交的申請文件
(1)中文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填寫並加蓋公章;
(2)用外文填寫並加蓋公章或簽名的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書;
(3)國內商標註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4)兩個商標設計。如果是彩色商標,要附兩個彩色商標圖案;
(五)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2.填寫國際商標註冊申請的具體要求
(1)商標申請人的原產國:
商標申請人的原產國?指中國。如果申請人指定要求保護的國家為?馬德裏協定?成員國,本項可供申請人選擇的三種情況應依次選擇,即申請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壹種情況,如果符合,則先選擇第壹種,如果不符合,則選擇第二種,如果不符合,則選擇第三種。如果三個都符合或者符合兩個,應該選擇前者。如果申請人指定要求保護的國家為?馬德裏議定書?成員國,在這三種情況下,申請人只需滿足其中壹種。
(二)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是法人的,應當填寫全稱;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應填寫姓名。此外,法人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稱的,應與中文壹並填寫,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法人應加蓋企業或公司印章)。
(3)申請人地址:可根據括號內要求填寫。
(4)代理人姓名:
申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果是直接申請,此欄不填。
(5)代理人的地址:
按照申請人地址的方式填寫。
(6)商標的國內申請和註冊:
這裏指的是商標在中國的申請和註冊,不是國際商標的申請和註冊。
申請人在不同類別中就同壹商標申請國際商標註冊的,應當按照類別順序逐壹填寫每壹類別的申請日、申請號和/或註冊日、註冊號。
(7)優先級:
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寫明第壹次申請的日期和申請號。
(8)商標:
這裏要求申請人粘貼商標圖案,商標的大小要根據申請的要求來處理。
(9)要求顏色保護:
申請人請求保護顏色的,應當寫明要求保護哪些顏色和顏色的哪些部分。
(10)商標音譯:
在這裏填寫商標的標準漢語拼音即可。
(11)接收語言選擇:
在此選中所選語言左邊的方框。
(12)商品和服務:
這裏所指的商品和服務,應當按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所列商品和服務類別的順序填寫。如:第壹類,乙醇,工業酒精;第五類,阿司匹林,嬰兒食品;第九類,錄音、錄像;填寫時,第九類不得放在第五類之前,或者第五類不得放在第壹類之前。
(13)指定保護的當事人:
申請人在需要保護的國家左邊的方框中做了標記。如果申請人指定德國、法國和意大利為受保護國家,申請人只需在這三個國家左邊的方框內打勾。
(14)本申請的支付方式:
選中所選付款方式左側的方框。
支付費用
商標局收到手續完備的申請文件後,應當登記申請日,分配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應當繳納的費用,並向申請人發出費用通知書。申請人應在收到收費通知後盡快繳納費用。商標局收到全額匯款後才會向國際局提交申請。如果兩個月後商標局仍未收到匯款,則將申請文件和其他附件退還申請人,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申請人除支付壹定數額的國際商標註冊費外,還應當向商標代理機構支付代理費。
商標註冊證的領取
國際局收到符合《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及其議定書的商標國際註冊申請後,應當在國際商標註冊簿上進行註冊,並向商標註冊申請人頒發商標註冊證。商標註冊證應當直接送交商標局的國際商標註冊處,由國際商標註冊處轉發給申請人或者商標代理機構。需要註意的是,申請人壹定要填寫清楚地址(可以加上郵寄地址),如果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化,要及時變更。
註冊後如何辦理各種變更
根據?馬德裏協定?然後呢。馬德裏議定書?商標國際商標註冊人可以在註冊後辦理下列事項:
1.申請將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務的領土延伸至壹個或多個國家。
2、在全部或部分貨物和服務或在全部或部分國家轉讓或轉移。
3.撤銷國際商標註冊。
4.放棄在相關國家的保護。
5.削減商品和服務。
6.更改註冊人的姓名和地址。
辦理這些事項的程序與申請國際商標註冊基本相同,並按規定繳納相應的費用。
註冊申請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任何人均可在國際商標公告發布後第二個月的第1日起三個月內,對要求在中國進行保護的國際商標的註冊商標提出異議。異議申請人是國內企業法人或者自然人的,異議申請可以直接或者通過商標代理機構郵寄或者送達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異議申請人為外國企業或自然人的,必須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對國際商標的註冊商標提出異議的,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內答復。異議申請人是國內企業法人或者自然人的,異議申請可以直接或者通過商標代理機構郵寄或者送達商標局國際商標註冊處。異議申請人為外國企業或自然人的,必須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局應當根據雙方陳述的事實和理由做出裁定。雙方當事人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異議裁定通知書》後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異議復審申請,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最終裁定。
辦理涉外商標前需要註意哪些問題?商品或服務的選擇
企業在申請涉外商標註冊時,必須根據公司的經營方向、產品種類和性質以及出口商品清單,確定需要在國外申請保護的商品或服務。商品或服務選擇的範圍、數量和規範性不僅直接影響商標註冊申請的費用水平和保護範圍,還影響其是否被政府所接受以及企業的商標權是否可能受到侵犯。以下主要是對這個問題的陳述。
(1)商品或服務選擇
對於商品或服務的劃分,目前大多數國家或地區使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進行商標註冊(即尼斯分類)。截至2006年6月5日至10月5日,有78個國家是尼斯協定的成員,68個國家和4個非成員組織采用了尼斯分類。唯壹不同的是不同國家或地區采用的版本不同。目前最新版本是第九版,基本涵蓋了全球所有商品和服務。
對於大多數國家的商標申請,企業主要應根據分類表決定申請註冊商品或服務的項目。同時,對於那些沒有采用Nice分類表的國家或地區,企業參考分類表進行選擇壹般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對於少數國家,他們使用與尼斯分類表完全不同的商品和服務分類方法,因此這些國家必須分別選擇商品或服務。如塞拉利昂、巴哈馬、多米尼加等國采用的是1938的英國舊分類表,不包括服務項目。
對於生產企業來說,壹般來說,申請商品保護就可以了。但隨著中國品牌在世界各國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出現了很多中國企業註冊商標的案例。註冊商標通常在類似類別或與商品相關的服務類別中註冊。比如企業生產12類?汽車?等待貨物,寮屋將在相應的?車輛維護和修理;車輛服務站;車輛進出口?和其他服務項目。
因此,對於國內壹些相對知名的企業,應該同時註冊類似的商品或服務,構建堅實的商標防禦體系,防止他人搶先註冊,維護企業的商標權益。
(2)商品或服務數量的選擇
商品或服務數量的選擇直接影響企業的商標保護範圍,因此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企業必須根據出口清單、主要產品狀況、目的國狀況來選擇產品,但商品數量或項目的選擇有很大的神秘性。
對於那些可以接受各類商品或服務註冊的國家,企業最好對各類商品或服務進行註冊,這樣既可以擴大保護範圍,又可以防止後來申請的同壹商標被註冊,還可以保護企業的商標專用權。接受各種註冊的國家很多,大部分位於歐洲、中東、非洲,比如奧地利、挪威、阿根廷、黎巴嫩。
對於限制商品或服務數量的國家,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數量。超過規定範圍的,企業必須額外付費。比如泰國限購10項,安哥拉限購5項,印度限購10項,越南限購6項。
對於那些對商品或服務數量沒有限制的國家和地區,是不是越多越好?答案是肯定的,但前提是這不會產生額外的成本。比如通過官方實質審查後,很多國家會在當地主流報紙或出版物上壹次或多次公布商標的所有信息。如果客戶選擇的商品或服務太多,結果就是在報紙或刊物上占據了很大的篇幅,公告的成本相當驚人。而且在壹些非英語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如果選擇的商品或服務太多,外國律師的工作量會成倍增加(主要是翻譯商品或服務的時間和律師審核商品或服務的時間),而這些國家的律師通常是按時間收費的,律師費會大大增加。因此,筆者建議企業在選擇商品或服務數量時,量力而行,不可貪多。
壹般來說,企業應把握以下原則:對於可以接受全類註冊的國家和地區,盡量註冊全類;在商品或服務數量有限的國家和地區,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對於商品或服務數量沒有限制的國家或地區,我們建議企業選擇不超過20項,壹般10項為宜。
(三)特定國家和地區的商品或服務選擇
企業不僅要根據Nice分類表選擇商品或服務,還要註意壹些特殊國家和地區的規定,這些國家和地區有獨特的商品或服務劃分方式。例如,伊拉克和也門有自己的國家分類;上面提到的塞拉利昂、巴哈馬、多米尼加等國家采用的是英國舊的分類表1938,不包括服務項目。不過,壹些發達國家雖然有類似Nice的分類,但都有自己的特殊規定,主要包括美國、韓國、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這些國家對商品和服務的描述非常嚴格,他們不接受相對寬泛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在實踐中,這些國家的很多商標因為商品或服務的項目過於寬泛,導致企業獲得商標專用權的期限延長,費用增加,而獲得官方的審查意見。完全避免這種情況是不可能的。主要原因是這些國家的審查員在審查商標時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同時,這些國家對於商品和服務的劃分並沒有非常統壹的規定,只是具有壹定的歷史參考性。但只要把握好壹些規則,還是可以避免官方因為商品或服務相當程度的不規範而出具審查意見。比如25類的商品?服裝?這種商品在以上國家是不接受的,但是如果精制成?襯衫;西裝;婚紗?其他商品也可以接受。因此,在這些國家選擇商品或服務的首要原則是精致。
(四)中國特有商品或者服務的聲明。
由於不同國家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差異,每個國家都有壹些獨特的商品或服務。比如中國特有的商品?月餅;黃酒?等等;獨特的服務項目?典當;茶館?等等。外國消費者不知道這些中國特有的商品或服務的性質和用途,所以有些國家不接受它們的註冊。但對於壹些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來說,商品審查制度比較寬泛,只要申請人能把商品或服務解釋清楚,官方是可以接受的。對於按照Nice嚴格分類,不接受這些獨特商品或服務註冊的國家和地區,企業可以選擇那些覆蓋面廣的標準化商品或服務進行註冊保護。如果他們找不到更大範圍的無法保證註冊的商品或服務,建議客戶刪除,以避免官方的審核意見和不必要的額外費用。
申請人英文名稱和地址的選擇
註冊涉外商標時,申請人必須提供申請人的英文名稱和地址信息。申請人以什麽名稱和地址申請商標註冊,意義重大。下面主要討論申請人的英文名和地址。
(1)申請人英文名稱選擇
企業申請涉外商標註冊時,最好使用在對外貿易中已經采用的企業英文名稱。這既保證了企業權利的統壹,也有助於企業在原有基礎上進壹步快速開拓海外市場。如果企業在以往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只使用OEM或者在對外貿易中沒有使用過任何固定的英文名稱,筆者建議企業慎重選擇相應的英文翻譯。
在我國,企業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品牌名稱、行業和組織形式依次組成,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企業名稱的字號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組成。這是否意味著企業在選擇英文名時,也必須按照上述規定逐壹翻譯英文名?筆者認為這是沒有必要的。企業進入海外市場,要把自己當成跨國企業。因此,沒有必要以行政區劃名稱註冊涉外商標,這不僅使國外消費者難以快速識別和了解企業,也阻礙了企業今後的擴張。因此,筆者認為,企業在選擇英文名時,壹般可以包括三個要素,即名稱、行業和組織形式。這是世界上許多跨國公司的通常做法,也為世界各國所接受。
另外,企業選好英文名後不要輕易更改,除非公司的字號或組織模式發生重大變化。因為壹旦英文名稱有任何細微變化,權利人都必須分別到各國商標主管機關辦理商標變更手續。這不僅會產生額外的成本,還會打斷消費者和企業之間的聯系。在實踐中,有些企業多次更改公司的英文名稱,我認為是不可取的。
對於國內壹些大型集團公司,是否以集團或其子公司的名義申請商標註冊,筆者認為應該把握的原則是?誰會用,用誰的名字註冊?。這樣既保證了使用人和所有權人權利的統壹,又能讓消費者直接將商標與使用人聯系起來,有利於快速提升商標的影響力。如果集團公司和子公司都在使用同壹個商標,我認為最好是以集團公司的名義申請,因為集團公司可以從全局的角度對商標的使用和管理做出統壹的規定,有利於擴大商標使用的範圍和頻率,而且集團公司存在周期長,有利於商標所有人的長期穩定, 而子公司僅限於某壹領域,商標使用範圍有限,不利於提高商標的知名度。 同時,子公司存在周期短,容易出現破產、重組等影響商標權人的情況。
(2)申請人英文地址的選擇
就像英文名壹樣,企業選擇壹個合適的英文地址來註冊涉外商標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英文稱呼要規範,符合英文表達方式,而不是直接把中文稱呼翻譯成英文。其次,英文地址不要太長。很多企業把中文地址逐字翻譯成英文,導致地址很長。然而,在壹些國家,太長的英文地址是不被接受的。比如美國采用電子提交,地址欄只能容納壹定數量的字符,可能會出現亂碼或者順序顛倒的情況。因此,筆者建議企業在選擇英文地址時,壹般使用不超過15的英文單詞,壹些常用字符可以刪除,如?街道?、?城鎮?、?城市?然後呢。省?刪除,以節省相應的空間。最後,英文地址不要太詳細,因為壹旦地址稍有變動,企業就必須去各個國家更改商標地址,以保持商標所有人的信息更新,這也會產生額外的費用。
目的地國家的選擇
企業必須盡快確定需要註冊涉外商標的國家名單,這不僅關系到企業的商標能否盡快獲得各國的商標專用權,還關系到能否防止第三方惡意搶註。通常企業可以根據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決策:
(1)對於已經出口產品的國家,企業應盡快註冊商標。
(2)對於尚未出口產品的國家,企業應未雨綢繆,提前在潛在市場和重點市場註冊商標,防止他人搶先註冊,使產品無法進入這個市場,失去市場份額。
(3)容易發生搶註的國家和地區要提高警惕,盡早註冊,特別是那些中國馳名商標。目前實踐中最容易出現域名搶註的國家和地區有:日本、韓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德國、智利、秘魯、委內瑞拉等。
(4)對於市場不成熟或暫時不打算進入的國家,企業可以等到後期再註冊,即分批註冊。
應用方法的選擇
(1)巧妙利用優先級
企業在辦理涉外商標註冊時,要抓住註冊時機,盡快註冊。同時可以利用優先權,將涉外商標的申請時間提前,這是很多企業容易忽視的。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4條,來自《巴黎公約》成員國的申請人,可以在對同壹商標提出第壹次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任何成員國要求優先權。如果企業於2008年6月5438+10月1日在中國提交商標申請,其在泰國的申請日為2008年5月1日,如果企業在提交申請時主張優先權,則在泰國的申請日可以提前到2008年6月5438+10月1日,與在中國的申請日壹致。優先權的使用有利於企業盡快獲得目的國的商標專用權,也可以為防止商標被惡意註冊提供充足的時間。因此,企業必須重視並利用好優先權,以更快更好地獲得商標在國外的專用權。
(2)區別對待和收養?先註冊?然後呢。先用?這個國家
對於大陸法系國家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采用?先註冊?取得商標權的原則,即誰先註冊,誰就取得商標專用權。因此,企業要想在這些國家申請商標註冊,必須盡早註冊,通過各種方式盡快獲得商標專用權。
對於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英美法系國家和地區,他們采取的是什麽?先用?原則,即誰在市場上最先使用該商標,誰就有權主張該商標的專用權。企業要想在這些國家獲得商標專用權,必須盡快將商標在這些國家投入使用,同時辦理商標註冊手續。在這些國家,企業應高度重視商標使用證據的收集、保存和分類。商標使用的證據包括帶有商標的銷售合同、出口清單、提單、發票、廣告材料、包裝等。遇到商標註冊、侵權、異議、撤銷等損害企業商標權的情形,企業可以基於這些有價值的使用證據來保護自己的商標權。
美國註冊商標流程
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