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轉移流程:
(1)被保險人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繳費後,由用人單位繳納。
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對轉移接續申請進行審核,向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受理函,並提供相關資料;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人或參保人做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接收函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全部轉移接續手續。
(4)新的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劃轉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並及時將確認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中間有缺口,可補可不補。
公積金轉移流程:
職工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賬面余額,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壹式四份,送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內容如下:轉入轉出單位全稱、單位編號、所屬歸集部門;調入員工的姓名和編號應與單位匯款簿上填寫的壹致;轉賬金額是員工賬戶的賬面余額;簽名(印章留在收款部)。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離職應由原單位封存,到新單位工作後轉入新單位繼續繳存,但不能通過銷戶提取。只有符合提取條件的人才能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