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經理需提供: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電子版:1份原件;0份;需要明確填寫變更前後的內容。)
2.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經理需提供: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電子版:1份原件;0份;需要明確填寫變更前後的內容。)
3.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版:1原件;0份;按範本填寫,提交符合法律規定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粘貼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版:1原件;0份;按範本填寫,提交符合法律規定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粘貼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要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份;1份;1,真實有效2,需要加蓋企業公章。)
6.要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份;1份;1,真實有效2,需要加蓋企業公章。)
7.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經理需提供:監事會決議、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紙質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根據企業組織建設情況選擇性提交。)
8.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經理需提供:監事會決議、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紙質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根據企業組織建設情況選擇性提交。)
9.要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提供:新任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紙質版和電子版:1份原件;1份;真實有效。)
10.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應提供:新任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紙質版和電子版:1份原件;1份;真實有效。)
11.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應提供以下文件(紙質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1,真實有效2。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權比例的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署)或者其他批準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提交股東會會議記錄(由股東會主席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和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東簽署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的董事會書面決定和決議(公司董事簽署)。國有獨資公司向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提交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和董事會決議(公司董事簽字)。提交新任董事、監事和經理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12.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需要提供:董事、經理、監事變動的文件(紙質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1,真實有效2。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權比例的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署)或者其他批準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提交股東會會議記錄(由股東會主席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和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東簽署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的董事會書面決定和決議(公司董事簽署)。國有獨資公司向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提交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和董事會決議(公司董事簽字)。提交新任董事、監事和經理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13.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聯絡員需要提供: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型號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14.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聯絡員應提供: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型號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15.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聯絡員需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版:1原件;0份;按範本填寫,提交符合法律規定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粘貼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16.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聯絡員需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版:1原件;0份;按範本填寫,提交符合法定要求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粘貼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17.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聯絡員需要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1,真實有效2、許可證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
18.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聯絡員需要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1,真實有效2、許可證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
19.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聯絡員需要提供:聯絡員信息表(電子版:1份原件;0份;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清楚。)
20.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聯絡員需要提供:聯絡員信息表(電子版:1份原件;0份;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清楚。)
21.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應提供: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照模式填寫,符合法律規範。)
22.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應提供: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照模式填寫,符合法律規範。)
23.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應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0份;按範本填寫,提交符合法律規定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粘貼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24.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應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0份;按範本填寫,提交符合法律規定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粘貼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25.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應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份;1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公章。)
26.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應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份;1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公章。)
27.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備案登記應提供:清算組成立決議(紙質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照模式填寫,符合法律規範。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會提交的成立清算組的決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提交股東會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會議記錄(由股東會主席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國有獨資公司提交的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加蓋公章)。人民法院組織清算的,不需要提交股東會決議,而是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組的決定。人民法院決定解散的,還應當提交法院的裁定文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的,還應當提交行政機關的相關決定。)
28.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備案登記應提供:清算組成立決議(紙質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照模式填寫,符合法律規範。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會提交的成立清算組的決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提交股東會關於成立清算組的會議記錄(由股東會主席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國有獨資公司提交的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加蓋公章)。人民法院組織清算的,不需要提交股東會決議,而是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組的決定。人民法院決定解散的,還應當提交法院的裁定文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的,還應當提交行政機關的相關決定。)
29.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備案登記: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照模式填寫,符合法律規範。)
30.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備案登記: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照模式填寫,符合法律規範。)
31.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備案登記: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版:1原件;0份;按範本填寫,提交符合法律規定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粘貼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2.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備案登記: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0份;按範本填寫,提交符合法律規定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粘貼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3.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備案登記: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份;1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公章。)
34.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備案登記: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份;1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公章。)
35.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備案登記: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紙質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照模式填寫,符合法律規範。(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提交文件;其中,股東變更登記無需提交此文件。本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的股東會會議記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的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36.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備案登記: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紙質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照模式填寫,符合法律規範。(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提交文件;其中,股東變更登記無需提交此文件。本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的股東會會議記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的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37.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備案登記應提交: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紙質版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型號填寫,符合法律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38.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備案登記應提交: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紙質版和電子版:1份原件;0份;按型號填寫,符合法律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此事的費用:
免費
三、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
四。處理地址
註:如果您戶籍所在地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致電您戶籍所在地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鏡月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地址:長春市鏡月區生態街6666號電話:0431-85213531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30-65438+。
網點名稱:凱奇區行政服務中心地址:長春市凱奇區東風街7766號電話:0431-81501237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 30-65437。
網點名稱:蓮花山政務服務中心網點地址:蓮花山度假村顏泉鎮五九路1號電話:0431-81336520辦公時間:冬季9:00-16:30:夏季9:00-17:00。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電話:0431-88779017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30-16。
網絡名稱: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網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街1149網絡電話:0431-85090718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 30-650。
網絡名稱:南關區政務服務中心網絡地址:長春市南關區佳園路399號南關交警隊東網電話:0431-89682700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周壹至周五(法定
網絡名稱:寬城區政務服務中心網絡地址:長春市寬城區阜成路228號電話:0431-89991639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
網絡名稱:綠園區政務服務中心網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Xi安路6665號電話:0431-89625000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絡名稱:二道區政務服務中心網絡地址:長春市二道區龔輝路與廣德街交叉口龔輝路799號網絡電話:0431-89177966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 30-10。
網絡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網絡地址:長春市雙陽區丁路廣場南電話:0431-84285756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絡名稱:九臺區政務服務中心網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臺長島路與富林街交叉口民生大廈網絡電話:0431-81367322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30-16:30。
網點名稱:玉樹市政務服務中心網點地址:玉樹市政務服務中心(玉樹市市政府東南)網點電話:0431-8383541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8:30-16:30夏季:
網點名稱: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符廣場東側德標街1616電話:0431-83279001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叉口西行100m電話:0431-87000815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 30-10。
網絡名稱:經濟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網絡地址:長春市吉林路6188號網絡電話:0431-89960186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夏季8: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