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是生產規模大於微型企業的企業,即勞動力、勞動手段、勞動對象和產品高度集中的企業。
中小企業的作用是什麽?
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國家建設的重點。它們符合生產社會化和科技進步的客觀要求,在投資和生產經營中能帶來明顯的經濟效益。中小企業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載體,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和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中小企業的認定標準是什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壹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不限制或者禁止的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壹)工業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萬元。
如何在統計上劃分大中小微企業?
大中小企業統計分類可參照大中小企業統計分類方法(2017),通過從業人員、營業收入或資產總額等指標確定大中小企業。其中“大、中、小型企業必須同時滿足所列指標的下限,否則排在下壹位;微型企業只需滿足所列指標中的壹項即可。”即大型企業必須滿足營業收入≥ 4億元、從業人員≥1000兩個條件;中型企業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4億>營業收入≥2000萬,1,000員工≥300人。如果其中壹項沒有達到,就會降級,直到完全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