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規定如下:
1.第六條消費者投訴由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經營行為發生地的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
消費者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2.第十二條消費者通過信函、傳真、短信、電子郵件、12315網站投訴平臺投訴的,應當載明:消費者的姓名、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被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投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事實依據;投訴日期等。
消費者通過電話或者上門投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應當記錄前款所列信息。
擴展數據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消費者投訴處理辦法》,工商部門受理投訴的流程如下:
1.消費者投訴:消費者通過信函、傳真、短信、電子郵件、12315網站或前往工商部門投訴,說明投訴內容及理由;
2.工商部門受理投訴:消費者投訴符合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將在七個工作日內受理投訴並記錄相關信息;
3.60日內,消費者當事人同意調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調解,並告知當事人調解的時間、地點、調解員等。當事人達成調解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存檔。
百度百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