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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取消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壹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註銷營業執照第壹步

註銷公司國、地稅登記證

所需資料:

1.國地稅正副本

2.本年度匯算清繳報告

3.註銷報告

4.填寫稅務註銷表格(如果有未用完發票要先核銷)

第二步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備案>

所需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公司股東會決議(內容就是註銷公司,成立清算小組)

3、公司原始檔案

4、到工商局領取表格

(第壹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時辦理)

第三步

登報公告(登報45日後再去註銷公司)

所需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公司股東會決議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公告內容(某某公司,準備註銷請各債權債務人自見報45日內到我公司清算小組辦理債權債務事宜)

第四步

登報45日後,再次到工商局辦理註銷申請

所需資料:

1、公司營業執照原件(正副本)

2、稅務註銷證明文件

3、公司股東會決議

4、公司清算報告

5、工商局領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檔案

第五步

到質監局註銷代碼證

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註銷證明文件

2、代碼證原件(正副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十四條

市場主體因解散、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終止的,應當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依法需要清算的,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註銷登記。依法不需要清算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註銷登記。市場主體申請註銷後,不得從事與註銷無關的生產經營活動。自登記機關予以註銷登記之日起,市場主體終止。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十六條

申請辦理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書。

(二)依法作出解散、註銷的決議或者決定,或者被行政機關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文件。

(三)清算報告、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或者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

(四)稅務部門出具的清稅證明。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產管理人進行清算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證明。合夥企業分支機構申請註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註銷分支機構決定書。

個體工商戶申請註銷登記的,無需提交第二項、第三項材料。因合並、分立而申請市場主體註銷登記的,無需提交第三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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