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出口報關單與增值稅報關單的對應關系: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7欄=出口退稅匯總表第2欄;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15欄=出口退稅匯總表24欄;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2)出口退稅匯總表18欄= 15欄;
2.本次申請封面袋退稅總金額:是出口退稅“免退稅”匯總表;
3.出口自產表中本月出口總值為人民幣:匯總表第6欄本期金額;
四、非FOB出口:
1,CIF:需要海運費和保險費的發票復印件(註意分兩行開具);
2、C & ampf:需要壹份海運費發票的復印件;
5.盡量不要讓出口報關單和增值稅報關單有任何區別。如有差異,根據第壹步中的語句關系進行調整;
6.商品減記操作步驟:(如果上月有商品編碼填錯或數量填錯等問題,本月可以進行減記操作)
1.在第2步中點擊“生成出口貨物抵銷明細”。
2.單擊記錄詳細信息以顯示文本框。
3.選擇當前記錄,選擇“抵銷前收集所有單據”。如果所有證件都收齊,填寫“BH”生成底片明細,系統默認生成序號Z000,並根據各區局要求相應調整序號(大部分區局不要求更改序號,有的要求重新排列序號,輸入正確數據後可點擊右上方“重新排列序號”);
4.輸入正確的數據:在第二步中點擊“出口貨物詳細申報數據輸入”以輸入正確的數據。需要註意的是“標誌中不填BH”。如果需要重新排列序號,點擊右上角的序號重新排列,然後點擊保存;不需要重新排列序號直接保存;
七、出口當月開具出口發票,並做收入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