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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發票己開了,在選擇確認平臺怎麽查不到?

需要分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系統的數據同步需要壹定的時間,因此當天開具的發票無法在本平臺進行檢索;

2、發票開具方存在離線開票未上傳的情況,請及時聯系開票方確認開票軟件中對應發票的上傳狀態。

3、與公司稅務專員確認本企業是否做了稅號變更。

4、核實發票代碼、代碼、購方識別號等信息的準確性,確認發票已經正確開具。

5、有可能稅務局端的相關系統、網絡出現故障,導致相關發票數據未能及時的同步到本系統,請及時關註相關公告信息。

擴展資料

壹般納稅人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是都要認證的。

根據規定,壹般納稅人企業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需要認證。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設備,根據政策可以全額抵減應納稅額,因此也不需要進行認證。

同時,壹般納稅人取得的用於免稅事項、簡易征收事項和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事項的進項,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得抵扣。具體有關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財稅〔2016〕36?號文附件壹第二十七條對上述內容進行了規定。

百度百科-增值稅發票

上海市松江稅務局-財稅〔2016〕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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