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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審計的角度,分析投資性房產業務中可能的盈余操縱環節在哪

 摘要:盈余管理對資本市場和投資者利益影響日益彰顯,使其成為目前會計領域研究的焦點。本文借新企業會計準則頒發的契機,從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動機入手,指出新企業會計準則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限制,並提出基於新企業會計準則的盈余管理新手段和識別方法,以期對上市公司利益相關者有所啟示。

關鍵詞:企業會計準則 動機上市公司 盈余管理

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動機分析

盈余管理通常是指企業管理層為了給企業或個人謀取利益,而通過使用會計手段,或采取實際行動使企業賬面盈余達到所期望的水平的操控性行為(Schipper,1989)。這些行為既包含合法的操控性行為,如企業管理層在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的允許的範圍內,通過選擇會計方法、進行職業判斷而導致的賬面盈余的變動;企業依法重組其經營活動或交易以達到即期或持續影響企業賬面盈余的行為等,也包括非法的或欺詐性的操縱行為,如有意識地“過度”或“不當”使用會計選擇和職業判斷來影響賬面盈余;有意編造、虛構交易來調整賬面盈余的行為等。隨著盈余管理在資本市場上的影響越來越大,研究人員開始集中討論資本市場上的盈余管理動機,即上市公司迫於資本市場的IPO動機、配股動機、防虧、扭虧和保牌動機,利用會計準則進行盈余管理的情況。

(壹)IPO動機

根據我國《公司法》和有關證券法規的規定,發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須具有3年經營業績。“公司必須在最近3年內連續盈利”,這樣企業為取得上市資格,而本身達不到要求時,往往就會通過盈余管理對財務報表進行包裝。Aharony,Lee和Wong(2000)對我國1992-1995年間初次發行B股和H股的83家國有企業的上市財務包裝(Financial packaging)進行了研究。實證結果發現IPO企業平均的資產利潤率在發行新股的前2年開始上升,在發行新股所在年份達到頂峰,在隨後3年則呈現下降形態。上市後業績下降最為明顯的是發行B股的非保護性行業的公司,其次是發行B股的保護性行業和發行H股的非保護性行業的公司,發行H股的保護性行業的公司上市後業績下降則不明顯,因此得出結論,公司上市過程中盈余管理的動機和機會的大小與其上市地點和所處行業有關。由於管理人員幾乎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其盈余管理的動機是間接的,如增加所在公司的知名度等。在盈余手段的使用上,主要運用資產剝離(Carve-out)和應計項目特別是應收賬款的管理。林舒、魏明海(2000)年對我國A股上市公司IPO過程中的盈余管理行為進行了研究,發現在整個考察期內,樣本公司的資產收益率在IPO前兩年或前壹年處於最高水平,在IPO當年顯著下降。這種下降主要是公司在IPO前後運用盈余管理手段大幅“美化”報告收益的結果。

(二)配股動機

我國“殼”資源非常稀缺,配股資格對上市公司來講有著重要意義,而且我國上市公司具有強烈的再融資需求。然而,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再融資有最低條件的規定。如申請配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每年的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於10%;1996年改為凈資產收益率3年平均不低於10%,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公司不低於9%;1999年又改為凈資產收益率3年平均不低於10%,並且每年不低於6%;2001年又規定了新的配股條件,要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大量的研究和實證表明,為達到再融資的標準,上市公司會實施盈余管理。Haw,Daqing和Woody從證券監管的角度對1994~1997年間在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A股上市公司進行實證研究,分析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與配股政策及摘牌制度中規定的ROE參數的壹致性,發現我國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已成功地運用包括線下項目在內的交易事項和管理應計利潤進行盈余管理,以獲得配股資格或避免停牌或摘牌的風險。蔣義宏(1998)、梁娟(1999)、陳小悅、肖星、過小燕(2000)、肖虹(2001)、杜濱、李若山(2002)等從不同角度進行實證研究均發現上市公司存在明顯的為達到配股資格利用準備項目、應計項目、關聯方交易、債務重組等手段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

(三)防虧、扭虧和保牌動機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的規定,如果上市公司連續3年出現虧損,公司將被處以暫停股票上市並允許其申請壹年的寬限期,若在寬限期內仍無法扭虧為盈,將被終止上市。在我國,由於“殼”資源的極度稀缺且上市相當不易,若上市公司因虧損而被特別處理、暫停上市乃至終止上市,對其而言則意味著壹種稀缺資源的浪費,公司及其管理者、投資者、債權人和其它利害關系人的利益都將受到損失。因此,管理者就會通過盈余管理以盡可能避免虧損或連續3年虧損,來避免被退市或停牌。陸建橋(1999)、於海燕、李增泉(2001)、蔣義宏(2002)等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實證研究都證明了上述問題,上市公司慣用的手段包括應計利潤項目的調整、壞賬的計提、經常性應計項目和非經常性損益調節盈余。

上市公司管理層出於自身經濟利益考慮,會出於以上動機采取各種手段影響報告盈余。為保證資本市場的有序運行及會計信息的質量,財政部於2006年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並要求上市公司從2007年1月起在上市公司範圍內實施。在新會計準則實施以後,上市公司很多慣用的盈余管理手段會受到扼制,那麽新準則下上市公司又會有哪些可行的盈余管理手段,我們又該如何識別,本文將對此作出探討。

二、新會計準則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限制

(壹)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有所降低

隨著新準則的頒發,上市公司對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有所降低。如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原本可在備抵法中的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及賬齡分析法中自由選擇,新準則中只允許采用賬齡分析法;持有至到期投資及應付債券的溢折價攤銷原本可選擇使用直線法及實際利率法核算,目前僅允許采用實際利率法;新準則取消了存貨發出計價方法後進先出法,上市公司只能在先進先出、加權平均、個別計價法中選擇等。顯然,新準則通過降低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減少了上市公司利用其進行盈余管理的手段,提高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二)會計政策的強制性要求提高

新準則頒發之前,上市公司在發生虧損不可逆轉的情況下,往往會加大資產減值的計提力度,來年再通過巨額資產減值的轉回,扭虧為盈,這是以往實務界常用的盈余管理手段。新準則規定,長期資產減值壹旦計提,就不允許轉回,從而有效減少上市公司利用長期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合並報表的合並範圍由原來的子公司的資產總額、銷售收入及當期利潤小於母公司與其所有子公司相應指標合計數10%的企業可以不納入合並範圍;銀行和保險業等特殊行業的子公司可以不納入合並範圍;規定關停並轉和非持續經營的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可以不納入合並範圍;新準則合並報表範圍的確定更關註實質性控制,母公司對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納入合並範圍,而不壹定考慮股權比例。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續經營的也應納入合並範圍。這壹變革,將對上市公司合並報表利潤產生較大影響。新準則使得母公司必須承擔所有者權益為負公司的債務,並會使壹些隱藏的或有債務顯現,與此同時,新準則也可以防止壹些通過關聯交易進行盈余管理的手段。相對於國際會計準則而言,我國公允價值使用的前提、範圍及具體方法上更加謹慎,這既是對我國過去曾使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出現問題的總結和改進,也是基於我國國情,確保公允價值不被濫用的現實選擇。如在基本準則第43條中就明確指出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並可靠計量。投資性房地產準則第10條明確規定只有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才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進行後續計量。在非貨幣性交換準則中規定了以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基礎確定換人資產入賬價值和換出資產價值損益的首要條件是交換必須具有商業實質,同時還明確指出:“關聯方關系的存在可能導致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此外,公允價值使用的限制性規定還在金融工具的確認與計量、股份支付、套期保值等會計準則中得到體現。新會計準則的這些規定向企業傳達的信息是嚴肅而鮮明的,只有在具有壹定的可靠性基礎上才能使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禁止含有較多假設的估值技術的應用。再如壹年內的預付費用不允許待攤,固定資產修理費不允許預提的規定,也限制了企業慣用的利用預提待攤調節盈余的方法。

(三)會計政策的可操作性進壹步細化

原會計準則盡管要求各項資產在減值以後計提減值準備,可是很多資產特別是長期資產的減值究竟應如何計提,準則並未進行詳細說明,如原準則規定資產可收回按照資產的銷售凈價與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較高者確定,其中,銷售凈價為資產銷售價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余額,但原準則對於如何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包括銷售凈價和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沒有提供具體的指南和方法,其可操作性不高。新會計準則出臺後特制定了資產減值準則,規定資產可收回金額應當按照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考慮到不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的銷售價格較難獲得,因此將銷售價格改為公允價值,從而更容易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新準則還就如何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及其預計處置費用,如何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和折現率等提供了較為詳細的操作指南。其次,原準則要求企業以單項資產為基礎計提減值準備,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但在實務中,有時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難以確定,新準則引入了資產組的概念,對於以資產組為基礎如何確定資產減值損失作了較為具體的規定。如原準則對於企業總部資產和商譽的減值測試及其處理並不明確,新準則要求總部資產及商譽應結合相應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確認相應的資產減值損失,並且這些相關的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應當是能夠從企業合並的協同效應中受益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從而提高了會計準則的可操作性,對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有壹定作用。如企業合並業務,過去各企業在如何確定合並成本及其分配、如何確定作為對價付出的相關資產的相關損益、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等方面壹直很混亂,影響了盈余的核算口徑。新會計準則第20號對此作了專門規範,要求企業將企業合並區分為同壹控制和非同壹控制下的合並兩大類,並分別采用不同的規則進行處理。又如,對傳統金融企業出現的創新金融業務和壹般企業的套期保證、衍生金融工具、年金基金等新業務的確認、計量和列報進行了統壹規範,減少了企業會計處理上的隨意性,從而提高了會計準則的可操作性,對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有壹定的作用。

三、新會計準則下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新動向

(壹)利用債務重組或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調節盈余

新準則中的債務重組交易以公允價值計量,並允許債務人將產生的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如債務重組中以現金或非現金資產或債轉股等方式償還債務,其原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而不再是作為資本公積直接進入所有者權益。對於無力清償債務的公司,壹旦獲得全部或部分豁免,其重組收益將會直接反映在利潤表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也很可能會在公司出現虧損的情況下,或者出於維持公司業績或者配股的需要,通過債務重組確認重組收益,來改變上市公司的當期損益。新準則規定,符合商業性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易可以公允價值計價,將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收益,進入利潤表。與原準則非貨幣交易收益只能計人資本公積相比,新會計準則下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將直接產生利潤,這對公司當期利潤產生重大影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可能會在公司出現虧損的情況下,或者出於維持公司業績,維護公司穩定發展形象需要,以優質資產換劣質資產的非貨幣性交易。

(二)利用無形資產調節盈余

新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研究開發費用的費用化進行了修訂,將企業無形資產的研發劃分成兩個階段,並允許將開發支出予以資本化,這將增加企業資產價值,增加開發企業的收益。這壹準則操作的關鍵是正確劃分兩個階段,研究是指為獲取並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的獨創性的有計劃調查;開發是指在進行商業性生產或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於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時計人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只有在滿足了壹定的條件時,才能夠確認為無形資產。將開發支出計入無形資產,和以前全部計人管理費用的處理相比雖然新準則對公司的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的定義進行了明確區分,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無形資產研發業務復雜,將很難明確劃分研究和開發兩個階段。因為業務復雜、風險大些,有的上市公司可能通過劃分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決定研發支出費用化還是資本化,從而操縱企業業績。另外,新會計準則中,對無形資產的攤銷不再僅局限於直線法,提出了按照反映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方式攤銷其價值的方法,並且攤銷年限也不再固定。因此,企業可能會通過調節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或方法來進行盈余管理。

(三)利用借款費用調節盈余

新準則規定,借款費用資本化範圍由原來僅限於“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擴大到“為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存貨、投資性房地產等的專門借款和壹般借款的借款費用”。由於企業的借入資金借入後是混合使用的,企業上述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到底占用了多少壹般借款,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借人的專門借款到底有多少被用於短期投資性運作、產生了多少投資收益,企業外部人很難準確了解,因此借款費用是費用化還是資本化,數量上如何分配,企業管理層選擇的空間有所增大。

(四)利用固定資產折舊調節盈余

新準則規定: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即公司只要每年註冊會計師審計時找到證據證明其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等與原估計有差異,就可以通過會計估計變更,改變各期折舊費用,對利潤進行調整,從而達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五)利用企業合並調節盈余

新準則將企業合並分為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是指參與合並的企業在合並前後均受同壹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且該控制並非暫時性的。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會計準則采用的是權益結合法,合並方在企業合並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按照合並日在被合並方的賬面價值入賬,沒有商譽形成。合並資產負債表中被合並方的各項資產、負債按其賬面價值計量。合並利潤表和合並現金流量表不僅要包括合並後的利潤和現金流量,而且要包括被合並企業合並前所實現的利潤和現金流量。這樣上市公司有可能在年底突擊合並當年經營業績較好的企業,通過將其利潤合並入公司財務報表,拉升公司業績。此外,在權益結合法下,由於不需要重估購入資產的價值,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合並資產價值被低估的企業,在合並後處置價值被低估的資產,從而獲取收益。

當參與合並的各方在合並前後不受同壹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時,為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對於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會計準則采用的是購買法,購買方對合並成本大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認為商譽;經復核合並成本仍小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計人當期損益。在合並報表編制上,因企業合並取得的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以公允價值列示。由於購買方在購買日對作為企業合並對價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購買企業可借此增加利潤。利用合並利潤表不包含被購買企業前期損益的特點,購買方企業可以在合並前在被購買企業那裏儲備利潤,如被購買企業合並前通過計提巨額存貨跌價準備、壞賬準備等手段報出巨額虧損,合並後再予以轉回,從而達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四、基於新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識別

(壹)關註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新準則中涉及公允價值的包括存貨、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資產減值、股份支付、債務重組、收入、建造合同、政府補助、企業合並、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金融資產轉移、套期保值等17個具體準則,其中應特別關註的有投資性房地產中的公允價值、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的公允價值、債務重組中的公允價值、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的公允價值、金融工具中的公允價值等。運用公允價值的盈余管理手段的識別就是盡可能地關註、找出與企業商品或資產的市場價格或同行業相類似商品的市場價格,要求市場信息通暢,企業披露的公允價值的信息完整、及時,資產評估機構的職業獨立客觀等。

(二)關註審計報告及註冊會計師的變更

註冊會計師作為獨立行使經濟鑒證功能的經濟警察,具有豐富的會計、審計及管理知識、經驗,能夠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及其變動和經營成果進行分析和考察,形成其專業判斷。註冊會計師的意見應是投資者進行判斷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主要線索。不能說其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就可以斷定企業沒有進行盈余管理。但註冊會計師出具了帶有解釋性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拒絕表示意見和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通常表示該公司的財務報告存在問題,就有理由懷疑公可可能進行了盈余管理。如註冊會計師若強調“應收賬款金額巨大”時,就很可能意味著這些應收賬款很難收回或者指提取的壞賬準備金過低;此外,出具審計報告的註冊會計師的變動也應當引起人們的警覺,因為二者在審計意見上產生了分歧。如果更換前的會計師出具的不是標準的無保留審計意見報告,而後任會計師出具了標準的無保留審計意見報告,那麽很有可能是前任註冊會計師與公司沒有在審計意見上達成壹致,而後任註冊會計師為了招攬業務與公司在審計意見上形成妥協。當然,若前後兩任註冊會計師出具的都不是標準的無保留審計意見報告,那麽該公司的財務報告就更值得懷疑了。

(三)關註上市公司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變更

企業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變更及其影響,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都要在財務報告中予以說明,那麽通過對這壹部分的內容閱讀、分析可以判斷會計政策和估計的變更是否合理、是否虛增了企業的利潤,新準則出臺後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的確認與攤銷,借款費用的範圍、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都應是關註的重點。

(四)關註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也是上市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之壹,因此應關註關聯交易的真實合法,並將來自關聯交易的營業收入與利潤額從該公司的營業收入總額與利潤總額中予以剔除,有利於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多大程度上依賴於關聯企業,以及判斷公司盈利基礎是否紮實,利潤來源是否穩定。因為該盈利並不是企業本身的能力,而是借助於關聯方的支持。運用該法時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壹是閱讀報表附註分析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金額及其比例,未結算金額及其比例以及定價政策,特別是應關註公司是否以不等價交換的方式與關聯方發生交易進行盈余管理,在關聯方交易準則出臺後的今天,由於對關聯方交易產生的收益加強了限制,從而關註的重點應註意利用關聯方交易制造損失;二是將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與其母公司編制的合並會計報表進行對比分析,如果母公司合並會計報表的利潤總額(應剔除上市公司的利潤總額)大大低於該上市公司的利潤總額,就意味著母公司可能通過關聯交易將利潤包裝註入上市公司。

(五)關註非經常性損益

將投資收益、政策有效期短於3年的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等非經常性損益從企業利潤總額中剔除,以分析和評價企業利潤來源的穩定性,作為分析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壹個線索。非經常性損益雖然是公司利潤總額的壹部分,但由於不具備長期性和穩定性,因而對利潤的影響是暫時的。非經常性損益的特殊性質,為盈余管理提供了機會。如果公司的主營業務利潤比例較小而非經常性損益比例過大,這就要考慮公司是否在利用資產重組、股權轉讓或政府補貼等方法進行盈余管理。

(六)關註公司盈利與現金股利分配的對比

上市公司在實現利潤之後,為了回報股東往往要進行利潤分配。企業要進行利潤分配必須具備兩個前提條件:壹是要有足夠的分配利潤;二是要有足夠的現金。通常企業的利潤可以通過調節虛構實現,但現金卻是實實在在的,無法通過調節產生,企業有足夠的利潤,但壹直未進行利潤分配的壹種解釋就是企業的利潤是管理出來的。當然,盈利企業可進行利潤分配還有其他的原因,如現金調轉、發展機會、股利政策等等,但管理出來的利潤無法進行利潤分配,豐厚的利潤與微薄的股利對比為尋找企業盈余管理證據提供了線索。

五、結論

綜上所述,新準則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響是客觀存在的。新準則的出臺,理論上確實緩解了我國資本市場監管的燃眉之急,兌現了加入WTO時的承諾,理論先進,體系完整,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會計信息披露質量有所提高。然而,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同會計準則的相互博弈會愈演愈烈,盈余的管理的手段也會越發詭異和難以識別,因此,客觀上也就要求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不僅要向國際準則靠攏,更要求緊密聯系國情,有壹定的相對前瞻性和控制性,以達到資源合理化配置的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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