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信是壹個漢語詞匯,其拼音為zhēng xìn,意思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咨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和控制信用風險,開展信用管理活動。征信記錄了個人過去的信用行為,會影響到以後的個人經濟活動。這些行為反映在個人信用報告中,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信用記錄”。“征信”出自《左傳·召公八年》“君子之言,忠信有跡,故其怨遠大於其身”。其中“信而征”是指可以驗證其言之有信,或者可以征集、驗證信用。征信是由專業、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采集並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活動。為專業征信機構提供了壹個享受征信的平臺。
2.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的金融中介機構,是金融體系的壹部分。金融服務(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基金等。)與此相對應,金融中介機構還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也指貸款機構,向客戶財務周轉的公司提供貸款,利率相對高於銀行,但由於不需要復雜的文件證明,客戶貸款更方便。金融機構通常提供壹種或多種金融服務,如吸收存款、經紀和交易、承銷、經紀或交易、咨詢和信托。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主要涉及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其他風險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