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證券法上有哪些有關信息公開的法律制度

證券法上有哪些有關信息公開的法律制度

證券常識:信息公開制度。信息公開制度是指上市公司在證券發行和交易過程中,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按照法律規定的形式向公眾投資者公開壹切有關公司重要信息的制度。從而使上市公司的證券能夠在有效、公開、知情的市場中進行交易。

(壹)公開文件

1.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的公司,必須依照公司法的規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後,公開具備的文件,發行人必須根據真買、完整的原則公告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依法發行新股或者公司債券的,還應當公告財務會計報告。發行人在此過程中,不得在文件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招股說明書。

3.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二)公開報告

1.定期報告。

2.臨時報告。

(三)信息公開不實的法律後果

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發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過錯的,應當與發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證券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哪些?

《證券法》的基本原則包括:

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又稱三公原則);

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

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四、守法原則;

五、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交易市場原則;

六、證券業與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原則;

七、統壹監督管理證券市場的原則;

八、自律管理與監督管理結合的原則;

九、審計監督的原則法。

法律依據:《證券法》第壹條為了規範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 上一篇:浙江馬森服裝有限公司簡介
  • 下一篇:如何拍百度快照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