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名字和電話號碼可以起訴嗎?在我們的生活中,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我們應該學會使用法律武器來維護它們。要知道,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妳知道名字和電話號碼可以在下面被起訴嗎?
妳知道要起訴的名字和電話號碼嗎?1是的,只有電話號碼和姓名可以去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壹條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如果只知道他的名字和手機號,可以起訴他嗎?
僅僅知道對方的姓名和手機號碼,未必會被起訴。起訴要求被告是真實的,姓名和手機號可以偽造,所以只知道對方姓名和手機號不壹定能起訴。起訴應符合以下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人民法院的管轄。
如果我知道我的名字和電話號碼,我可以起訴嗎?如果我不知道被告的身份信息,我該怎麽辦?如何查詢檢索?今天,我給妳八個計劃:
1,可以委托律師查詢。
律師的具體做法壹般是去法院申請調查令,拿著調查令去當地派出所和戶籍中心獲取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效果和協查函基本壹致。如果委托律師調查,費用壹般在300-500不等。
2.立案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協查函,到派出所查詢。
首先,寫壹份訴狀。壹般可以知道被告的姓名和電話。起訴前,整理好當事人的證據材料,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這種小型的網上移動微法庭程序可以停止)。立案後,法院會以被告身份信息不足為由退回。這時候妳可以要求法院給妳寫協助調查函。拿著協助通知書到戶籍中心調取被告的身份信息。
告訴我怎麽申請:其實很簡單。原告申請協助查詢被告居住信息的,應當提供身份證原件、證明起訴事實存在的證明材料、被告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並如實填寫當事人居住信息查詢申請表。
3.請法院幫妳調取被告信息。
早在2019,最高人民法院就明確規定,作為原告,妳只需要提供能夠區分被告身份的信息,而身份證號就是區分被告與其他人的信息!
所以,如果妳知道被告的身份證號和姓名,沒有聯系方式和地址,法院應該依法立案!但壹般情況下,基層法院是不願意立案的。如果法院拒絕立案,那麽我們可以要求法院為我們調查被告的信息。妳不是給我立案了嗎?那我就向妳們法院申請幫我拿。如果妳拿不到,我就拿出最高法院的規定!
4.如果被告是企業,那就去當地工商局或者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查詢。
帶著身份證去當地工商局或者市場監管局,或者去全國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就可以了。如果起訴企業,只需要企業全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這些都可以在工商局/市場監管局查到。
5.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的網址。
在失信被執行人網站上,失信被執行人往往以“姓名+身份證號”的形式在網站上公示。所以我們可以通過這個網站進行搜索,看看有沒有被告人的信息,如果有,就可以查到被告人的身份證號,以便向公安機關查詢更多被告人的身份信息。
6.開律所的介紹信,拿著律師證去派出所開被告人的戶籍信息卡,以明確被告人的身份,而不是身份證。
7.通過全國工商信息查詢平臺查詢被告是否有註冊公司、股東或法人身份或高級管理人員的信息記錄。
如果存在上述情況,那麽律師可以直接拿著這些信息去市場監管局調取工商內部檔案信息,通過內部檔案信息可以查詢到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
8.其他渠道
比如通過電話號碼了解身份信息,也可以通過支付寶查詢。網上有些人靠它謀生。
如果我知道我的名字和電話號碼,我可以起訴嗎?3欠錢可以只起訴被告的名字和電話嗎?
不能起訴
起訴他人,需要準備好起訴所需的所有材料。除了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妳還需要提供起訴的理由和支持起訴理由的證據。只有這些材料都準備好了,妳才能向法院起訴。
如果有個人無法收集的信息和證據,可以請律師事務所代為收集。如果原告以侵犯個人隱私的方式獲取被告的信息和證據,該信息和證據在法庭上不會作為法定信息和證據使用。
1.被起訴的過程是怎樣的?
被起訴的流程是:首先要看是否屬於法院管轄範圍。不符合管轄權要求的,可以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看對方訴訟請求是否合法,結合訴訟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同時結合相關證據向訴訟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和證據副本。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或者以口頭方式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二、被起訴後如何應訴?
1,對方起訴只是采取有效的法律途徑與被告解決問題,對被告其他方面沒有影響。如果被告擔心自己的名譽,那是沒有必要的,但這只是壹種方式。訴訟中,法官也可以調解達成協議並出具民事調解書,也可以由法院宣判。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對被告人設定義務的,必須依法履行,不履行的仍然履行。
2.被起訴後,要努力收集證據,積極應訴。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被告人已簽署開庭傳票的,被告人缺席不影響法庭審理,可以缺席判決。被告不簽收的,視為被告在期滿後簽收。如果法院拒絕出庭,有權傳喚他或者缺席判決,但對正常開庭沒有影響。
被告先被起訴的,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後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將答辯狀發送原告。之後,法院將擇期開庭,通知當事人,依法開庭。當事人需要積極應訴,提交相關證據材料證明自己的清白。